法官解释性适用司法解释的实证分析及解释边界
发布时间:2024-11-22 16:02
解释性适用是法官适用含义模糊司法解释的客观需要及裁判文书说理的必然要求,能够完善司法解释的合法性控制制度。在司法解释文义多元应作限缩适用、司法解释文义开放需要扩大适用等情形下,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违背司法解释原意或者突破司法解释文义的案例,解释界限不清是主要原因。法官解释性适用司法解释应当在目标和方法上恪守边界,在文义解释无法确定司法解释含义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参考立法史料以获得司法解释原意,并据此明确司法解释含义,但是解释结果不能超越司法解释文义的最大承载范围。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法官解释性适用司法解释的必要性
(一)法官适用含义模糊司法解释的客观需要
(二)裁判文书说理的必然要求
(三)完善司法解释的合法性控制制度
二、法官解释性适用司法解释的实证分析——以文物犯罪案件司法解释为例
(一)违背司法解释原意的解释性适用
(二)突破司法解释文义的解释性适用
三、法官解释性适用司法解释的边界
(一)法官解释性适用必须遵守司法解释原意
(二)法官解释性适用司法解释的方法边界
本文编号:4012455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法官解释性适用司法解释的必要性
(一)法官适用含义模糊司法解释的客观需要
(二)裁判文书说理的必然要求
(三)完善司法解释的合法性控制制度
二、法官解释性适用司法解释的实证分析——以文物犯罪案件司法解释为例
(一)违背司法解释原意的解释性适用
(二)突破司法解释文义的解释性适用
三、法官解释性适用司法解释的边界
(一)法官解释性适用必须遵守司法解释原意
(二)法官解释性适用司法解释的方法边界
本文编号:401245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4012455.html
上一篇:农村纠纷调解机制的困境与出路
下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