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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案例教学的实践

发布时间:2014-07-13 09:24

  经济法是高等院校经管大类专业的必修课之一,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较强的课程。在教学中,如果仅讲授法律理论和法律条文,就会显得枯燥、抽象,难以理解与掌握。
  传统的法学教学法,多注重法条阐释。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迅速发展,法律规范日益增多,法律现象日益复杂,单一的法条本文由收集整理阐释是远不能适应客观要求的,更何况繁多的法律规范是学生在学校阶段不可能全部掌握的,即使是掌握了现有的全部法律规范,还有一个旧法被修改,新法不断颁布的问题。如何适应客观要求,这就需要知识教育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让学生掌握基本的概念、原理,学会如何运用这些基本的概念、原理去理解法律、评价法律现象。采用案例教学法,正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条有效的途径。
  案例教学法为美国哈佛大学首创,该方法强调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向学生传授法学知识。案例教学不仅重视人的知识,更重视人的能力,是“授之以渔”的教育方法。
  笔者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案例教学的实践与探索:
  一、组织学生对典型案例进行讨论或辩论
  在传媒高度发达的今天,学生知道很多经济案件,只不过了解得不够深入,他们希望教师能科学而有条理地对这些案件做出解析。此时,教师若在课堂上引入此类学生略知一二而又急于深知的案例去迎合学生的需求,必然会使学生产生极大的兴趣,从而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在2012年经济法的课堂教学工作中,笔者从社会热点案件中,选取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史上的一个典型案例——“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iPad商标权属纠纷”让学生辩论,以便加强学生对合同法中“表见代理”这一法律制度的正确理解,加深对“商标权转让方,应是《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专用权人。商标权转让,应经商标局核准后发放有关证明,并依法公告,受让人方始享有商标权。”等商标法知识的印象。为了帮助学生理解“商事仲裁的程序与救济”这个法律知识和“合同无效”法律制度,笔者选取了价值1080亿元的“中国商标第一案”广州药业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关于王老吉商标的纠纷案组织学生讨论。在案例的讨论中,笔者作为主持人,积极引导学生发言,有效地把握课堂讨论气氛,防止讨论气氛过于激烈或者冷漠。案例涉及的问题由学生进行分析、解释和讨论,教师则围绕题目中心给予必要的引导,以免偏离案例分析讨论的目的要求。这些典型案例的讨论或辩论不仅可以使理论讲授变得生动活泼,而且有利于学生尽快掌握抽象的法学原理,并能极大地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
  二、组织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作为一种独特的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它可以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参与性。由于学生亲自扮演某一角色,全面介入模拟诉讼活动中,为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创造了一个“真实”的环境。采用这种教学方法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案例的选择一定要有典型性和可辩性,能有让各个角色充分发挥自己才能,施展才华的空间。这需要教师做足上课前的准备工作,否则根本达不到应有的课堂教学效果。具体而言,教师首先要精心选择教学案例。教师要充分考虑学生,如何让学生置身于案例之中,愿意积极主动参与到案例的探讨之中。在2012年经济法的课堂教学工作中,笔者选取了全国法院2011年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组织模拟法庭,以便学生正确掌握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诋毁”相关内容。2.选择角色,布置任务,分头准备。这是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重要阶段之一。在这一阶段,要求教师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指导,分析案情(上述不正当竞争案要帮助学生确立辩论的重点:第一,腾讯和奇虎是否存在竞争关系;第二,商业诋毁的构成要件及被告是否构成商业诋毁。)制作需要的各种法律文书,熟悉相关法律条文、诉讼程序等。3.模拟法庭审判结束后,教师组织对模拟法庭审判活动进行讨论。尽量让每位学生对该案的审理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最后由教师进行讲评。如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运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模拟法庭的过程能够教会学生相互沟通。同时,学生还能学会如何互相评论、批评,学会如何以建设性的方式向别人提出自己的意见,同时也学会接受别人的批评意见。
  三、让学生自己选择和分析案例
  学生对某方面的知识掌握到一定程度时,就想跃跃欲试,展示自我。教师可根据学生的这一特点,让学生自己选择和分析案例。讲完某一部门法,笔耕文化推荐期刊,如竞争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可以布置作业的形式要求学生课后选择并分析案例。然后专门抽出一定的上课时间,让学生到台上把自己选择的案例和分析的结果公布于众,让全班学生参与讨论。这样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使其牢固掌握相关知识,更有利于增进教学相长。该方法的运用可以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的主导作用,达到教学目标。
  虽然案例教学的优势是明显的,但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要具体分析案例,必须首先具有一定的法律基本理论知识。这就要求教师对重要的概念、原理必须从理论上阐述透彻。学生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是不可能解决复杂的具体案例的。教师应把法理、立法本意等的讲述放在首位。当学生掌握了一定的基本概念、原理之后,应把中心转到分析、
  解决案例上。各种教学方式应是相辅相成的,不能完全替代。

本文编号: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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