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法上的协力义务
发布时间:2024-12-02 22:41
协力义务是在税收征管程序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第三方提供相关课税信息、阐明课税事实以达致税收公平的义务。其产生的法理基础在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纳税人遵从度、促进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协同合作的理念,正是由于其蕴涵的协同合作理念,其虽有“义务”之称、之形,却也包含着权利之实。协力义务不单是纳税人提供信息和资料等义务,也是纳税人参与税收过程、实现“共治”的手段,具有权利义务相结合的双重性质。在违反协力义务的诸多法律后果中,推定课税值得深入研究。推定课税是在纳税人违反协力义务、课税事实又无法查清或者成本太大的情况下为实现公平课税目的,税务机关通过选择合适的推算方法对课税基础进行推算,以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方式,力求客观、合理,接近应课税实额,不具有惩罚性质。由于我国税收法律对协力义务规定较为粗疏,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空间较大。故税务机关课予协力义务或进行推定课税的行为必须受宪法、法律和比例原则约束。税务机关的行为应有明确授权、符合比例原则,选择对纳税人侵害最小、符合课税目的的方式。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2015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征求意见稿)》中协力义务相关规定...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序言
一、税法上协力义务的范畴厘定
(一)协力义务本源考证
1.协力义务内涵界定
2.协力义务相关概念区分
(二)协力义务类型划分
1.依协力义务主体不同划分
2.依协力义务内容差别划分
(三)协力义务理论基础
1.协同合作理念
2.法律保留原则
3.税收效率原则
二、税法上协力义务的性质辨析
(一)税收程序性抑或税收实体性
1.税收实体性
2.税收程序性
(二)行政义务性抑或附随义务性
1.行政义务性
2.附随义务性
(三)协力义务之权利与义务的双重性质说
1.协力义务之权利与义务双重性质说
2.双重性质说外延之为协力义务“正名”
三、税法上违反协力义务的法律后果分析
(一)违反协力义务的法律后果
(二)推定课税
1.推定课税的正当性
2.推定课税前提要件分析
3.推定课税对象确定
4.推定课税方法选择
(三)协力义务与推定课税的界限
1.合宪性、合法性及比例原则
2.协力义务限度
3.推定课税限度
四、我国税法上协力义务规范检讨
(一)协力义务规范现状分析
1.税务登记制度规范现状
2.纳税申报制度规范现状
3.第三人信息披露制度规范现状
4.推定课税规范现状
5.纳税人程序权利规范现状
(二)协力义务规范检讨
1.税务登记法律地位不明
2.纳税申报主体立法错置
3.第三方信息披露平台待建
4.推定课税规范模糊
5.纳税人程序权利缺失
五、我国税法上协力义务制度的完善建议
(一)确立纳税人主体地位
(二)完善协力义务规则
1.确立税务登记法律地位
2.扩展纳税申报主体、补充修正申报细节
3.建立第三方涉税信息披露平台
4.具化推定课税规定
(三)赋予纳税人程序权利
1.异议权
2.拒绝权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4014024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序言
一、税法上协力义务的范畴厘定
(一)协力义务本源考证
1.协力义务内涵界定
2.协力义务相关概念区分
(二)协力义务类型划分
1.依协力义务主体不同划分
2.依协力义务内容差别划分
(三)协力义务理论基础
1.协同合作理念
2.法律保留原则
3.税收效率原则
二、税法上协力义务的性质辨析
(一)税收程序性抑或税收实体性
1.税收实体性
2.税收程序性
(二)行政义务性抑或附随义务性
1.行政义务性
2.附随义务性
(三)协力义务之权利与义务的双重性质说
1.协力义务之权利与义务双重性质说
2.双重性质说外延之为协力义务“正名”
三、税法上违反协力义务的法律后果分析
(一)违反协力义务的法律后果
(二)推定课税
1.推定课税的正当性
2.推定课税前提要件分析
3.推定课税对象确定
4.推定课税方法选择
(三)协力义务与推定课税的界限
1.合宪性、合法性及比例原则
2.协力义务限度
3.推定课税限度
四、我国税法上协力义务规范检讨
(一)协力义务规范现状分析
1.税务登记制度规范现状
2.纳税申报制度规范现状
3.第三人信息披露制度规范现状
4.推定课税规范现状
5.纳税人程序权利规范现状
(二)协力义务规范检讨
1.税务登记法律地位不明
2.纳税申报主体立法错置
3.第三方信息披露平台待建
4.推定课税规范模糊
5.纳税人程序权利缺失
五、我国税法上协力义务制度的完善建议
(一)确立纳税人主体地位
(二)完善协力义务规则
1.确立税务登记法律地位
2.扩展纳税申报主体、补充修正申报细节
3.建立第三方涉税信息披露平台
4.具化推定课税规定
(三)赋予纳税人程序权利
1.异议权
2.拒绝权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401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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