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适足饮水权的法律保障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25 02:25
本文关键词:南非适足饮水权的法律保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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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饮水危机严重威胁到人的健康以及人类的生存,,在这种形势下很多国家都重视保护饮水安全。国际上的相关条约及规定,使得国际上普遍地认识到适足饮水权是一项必不可少的人权。国家或政府作为保障公民适足饮水权的主要的义务主体,应当加强对公民适足饮水权的法律保障。南非共和国为了解决国内不平等的水现象,促使公民的适足饮水权的实现,一方面,在立法层面上对适足饮水权予以保护,首先是遵守国际条约,用国际条约来促进国内水法的革新;其次是国内立法,特别是1996年《南非宪法》,从宪法的高度赋予了适足饮水权的基本人权地位,另外颁布了《1997年水服务法》和《1998年国家水法》对适足饮水权的相关制度予以了详细的规定。另一方面,在司法层面,以Phiri案件为例,南非共和国宪法法院对高等法院和最高上诉法院的判决予以撤销,从而维护南非人民的适足饮水权。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47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何文强;;公民水权的宪政之维[J];西部法学评论;2009年03期
2 胡德胜;;水人权:人权法上的水权[J];河北法学;2006年05期
3 水利部赴南非、埃及水资源管理体制考察团;南非、埃及水资源管理体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J];水利发展研究;2005年04期
本文编号:1224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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