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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26 06:13

  本文关键词: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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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披露制度,又称为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情况、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它既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 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法制的核心制度。首先,信息披露制度是科学投资决策的前提;其次,信息披露制度是防止证券欺诈等不法行为的重要手段;再次,信息披露制度是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的重要基础;最后,信息披露制度是加强证券监管的有效工具。 本文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至四章,主要介绍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的相关内容;第二部分为第五章,通过对中国证券法制现状的分析,从借鉴日本金商法的角度针对中国证券法修法提出了五点建议。 第一章对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的主要特点进行了分析;第二、三章详细介绍了该法的英文披露制度、大量持股报告制度;第四章介绍了该法对于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律救济的规定;第五章则对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信息披露制度对中国的借鉴意义进行了分析。日本的《金融商品交易法》在吸收外国最新立法理念的基础上建立了本国的信息披露制度。我国可以通过总结日本的证券立法经验来完善本国的信息披露制度,如改变立法“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思想,重视证券立法的实效性;建立大量持股报告制度,对机构投资者进行特别规定;借鉴日本英文披露制度,吸引境外企业到境内国际板上市;完善民事责任制度,建立损失额推定规则;设立合理罚款比例标准,借鉴加算、减算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厦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31.3;DD912.28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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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2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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