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65年移民和国籍法案》探析
发布时间:2017-12-17 06:31
本文关键词:美国《1965年移民和国籍法案》探析
【摘要】: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the nation of immigrations),移民对美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进入20世纪初期,美国移民政策进入一个限制移民时期,直到196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1965年移民和国籍法案》(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简称1965年移民法)才得以改变。1965年移民法,也称为《哈特一塞勒法》(Hart-Celler Act),可谓是一次变革性的法案。首先,国会废除了民族来源配额制(National Origins Quota System),以国籍为分配原则,取消了以往移民法中对于种族的分类,美国联邦政府第一次在移民法中的取消了“黑人”, “白人”, “东方人”等带有种族色彩的提法,从根本上改变了美国选择申请入籍者的法律依据。这使各个国家的公民都可以申请移民美国,也使每个国家有了相同的名额限额,从该法案之后来自亚洲和非洲的移民第一次大量进入美国。其次,这部法案改变了以往移民法中美国人对于自我身份和自我认同的观念。以往的移民法中用“自我”(self)和“他者”(the other)来确定美国人的自我认同,这个“他者”的哲学概念往往靠其他种族来承担。这也是以往的移民法中充满了对盎格鲁一撒克逊人以外的种族的歧视和限制。1965年移民法中引入国家的概念来定义自我认同,以其他主权国家作为哲学概念上的“他者”,使用国家配额的方式规定移民数量。另一方面,此法案也有着极强的保守性质。1965年移民法的立法者最初是希望引进来自西半球的的移民,尤其是西欧国家的移民。但是令立法者意想不到的是,大量的东半球的移民因为国家配额的改变而大量进入美国,并且非法移民问题日益突出。之后国会开始控制和管理移民的进入,在1976年就出台了对1965年移民法的修正案,到80年代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移民法案。本文包括绪论、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分为四章。在绪论部分,笔者首先论述了本论题的选题缘起,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进行梳理,介绍本文的研究方法和资料来源,说明本文的研究思路和基本框架,并对美国移民政策的背景介绍。第一章主要阐述1965年移民法改革的由来。进入50年代中期,对于杜鲁门时期制定的1952年《麦卡伦-沃尔特法案》(the McCarran-Walter Act)不满的呼声越来越多,该法已经不能再适应冷战中美国寻求成为“自由世界”领导者的对外战略目标,也无法适应国内战后自由主义的兴起。对于1952年《麦卡伦-沃尔特法案》的批评和讨论集中于三个方面:是否应该废除民族限额制、如何整合难民制度、是否应该对西半球设立限额。这三个方面也成为1965年移民法的主要内容。第二章主要介绍了1965年移民法出台的过程。这部法案经历了一个漫长的立法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经历了三届政府的努力,通过一系列临时性的立法和项目修正1952年《麦卡伦-沃尔特法案》,逐步改变了《麦卡伦-沃尔特法案》中的一些条例。经过第83届国会到第88届国会的辩论和改革派的不懈努力,在约翰逊总统的推动下批准了1965年移民法。可以说1965年移民法是建立在之前一系列临时性法案、私法和特别项目之上的。第三章阐述了1965年移民法能够通过的原因,主要从政治和社会两个角度来阐述。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国际环境多变复杂,朝鲜战争、越南战争、亚非拉独立运动等等让美国重新反思对外战略,此时国内战后自由主义和世界主义思潮高涨,对于改革移民法的呼声日益增加。国内环境也促使移民法的改革,文化多元主义兴起和民权运动如火如茶的展开,尤其后者对民族限额制的废除有着直接和深远的影响。第四章分析了1965年移民法实施后对美国人口结构、经济和社会带来的影响。最显著的影响就是大量亚洲和拉丁美洲移民进入改变了美国族裔结构,这一改变带来了一系列社会影响,比如财政负担的变化、经济结构的变化等等。其次,促进了美国国内多元文化的发展,同时也加剧了族裔间的矛盾。再次,设立西半球限额制度后非法移民问题加剧,尤其是墨西哥移民。这使得之后美国不得不再次出台相关法律解决这一问题。最后是结语部分。主要分析了贯穿美国移民政策的两个主线,种族主义和实用主义。在美国的移民政策和法律中,这个两个因素相互作用共同影响了政策和法律的制定,1965年移民法也不例外。
【学位授予单位】:南京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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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笛;美国《1965年移民和国籍法案》探析[D];南京大学;2014年
,本文编号:1299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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