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抢劫案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18 18:40
本文关键词:马某抢劫案研究
【摘要】:我国刑法条文并未明确规定对于“非典型”暴力取财犯罪行为的定性问题。传统刑法理论认为,抢劫罪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当场性,即当场使用暴力和当场取得财物。然而,随着实践中新的犯罪形式的不断出现,,一些特殊类型的抢劫案件突破了传统理论的内容。即该类案件只满足了手段行为的当场性而未满足目的行为的当场性。对这种行为如何定性,理论界尚存在争议。本文通过对马某抢劫案的分析并结合德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研究“非典型”暴力取财犯罪行为,并最终得出结论。希望能对财产犯罪之间的法律界限以及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财产犯罪提供某种理论上的思路。
【学位授予单位】:黑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0.5;D924.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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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30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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