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财产释明制度对应下的我国强制债务人财产申报制度
本文选题:民事执行 切入点:财产释明制度 出处:《社会科学辑刊》2012年01期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摘要】:德国强制执行框架内的财产释明制度一直以其周密的制度设计以及良好的实践效果成为各国相关立法的典范。与之相比,我国的强制债务人财产申报制度具有前瞻性的立法优势。但是,在制度构架层面缺少系统性;在制度适用层面缺少操作性。在保持自身优点的情况下借鉴德国财产释明制度的先进之处必将使我国的强制债务人财产申报制度更好的发挥服务于强制执行的功能。
[Abstract]:The system of property interpretation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German enforcement has been a model of the relevant legislation of various countries with its well-designed system and good practical effect. China's compulsory debtor property declaration system has forward-looking legislative advantages. However, there is a lack of systematicness in the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Under the condition of maintaining its own advantages, it is necessary to draw lessons from the advantages of German property interpretation system and make the compulsory debtor property declaration system in our country play a better role in compulsory execution.
【作者单位】: 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基金】:2011年浙江省法学会重点课题(2011NB24)
【分类号】:D925.1;D951.6
【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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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589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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