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指导性案例法律定位研究
发布时间:2019-08-06 15:43
【摘要】: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和完善指导性案例制度改革意见的提出,各级法院对案例制度进行了不同的尝试,但最终都未跨出那实质性的一步,而使得指导性案例始终处以一种效力不明、定位不清的状态。本文将指导性案例进行了两轮的定位:首先,外围定位,即将指导性案例定位为作为司法解释形式之一,在探讨其效力的维度过程中,论证确定上述定位的正确性。其后,指导性案例在外围定位,即作为司法解释权行使方式的之后,进一步明确作为司法解释的指导性案例其与现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形式——抽象性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批复以及相关的司法性文件之间的司法解释体系内部关系,在论证过程中,展现其与上述三种形式相较的优势以及缺憾,正确定位其内部关系。最后,尽管指导性案例如本文前部分所述具有许多应然的、学理上的合理性,但这一事实无法替代制度的具体构建,需要现行体制内作出适当的回应和调整,需要制度构建中通过建立新制度或修正现有制度来扬长避短。
【学位授予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D920.4
本文编号:2523609
【学位授予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D920.4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李虹;制度创新语境下的案例指导制度研究[D];海南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52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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