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
发布时间:2020-03-26 10:11
【摘要】:本文试图从理论上对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加以阐述。指出:法治国家的理念特征是法律至上,它不仅要求法律形式上的至上权威,而且在理论上有其特定的价值追求,在实践中有诸多外在表现,比如法律信仰、依法行政和罪刑法定等;法治国家的规范特征是良性法制,良性法制的基础是良法体系、前提是立法民主、保障是良宪及其运行:法治国家的程序特征是司法公正,它一方面体现为司法是否合于法的公正规定,另一方面体现为司法是否合于民众的公正要求;法治国家的目的特征是人权保障,人权保障之前提是权利本位、核心是权力制约、突出表现是无罪推定、显著结果是刑罚人道化。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D90
本文编号:2601304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D90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毛新政;立法后评估制度的完善[D];中国海洋大学;2011年
2 李鸿飞;立法后评估制度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
,本文编号:26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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