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典权制度的立法研究(1907——1931)
发布时间:2020-05-31 04:39
【摘要】:民法的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过程。目前,我国正在制定《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不仅需要移植国外先进的民事法律,更需要继受本国优秀的民法资源,并充分借鉴与吸收民事法律立法史所提供的经验与教训。典权制度为民族传统之固有民法资源,体现了民族法律文化的特色。近代典权制度的发展,,几经波折。从《大清民律草案》中的缺失、《民国民律草案》中的复归,到《中华民国民法》中的渐趋完善,典权制度的立法史表明,社会现实生活的需要,是典权制度在近代民事立法中从无到有的社会基础;并非立法者的意志,而是法律的意志才值得去探究。法律科学最为主要的使命之一,正是为了法律发展与社会生活保持一致而努力。
【学位授予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4
【分类号】:D929
本文编号:2689303
【学位授予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4
【分类号】:D929
【引证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条
1 朱冰;;典权的死亡与再生——兼与张新宝教授商榷[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03期
本文编号:268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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