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区法律诊所教育之建构
发布时间:2020-06-24 15:12
【摘要】:发轫于美国的诊所式法律教育,将法律的生命归为经验,而非逻辑,因此对法律实践能力及经验性的培养是我国大学法学专业引入诊所式法律教育的重要教学目标。但是,以技巧培训入手的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国法律教学进程中逐渐产生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而且单纯的职业教育也难以成为适应我国国情的法学教育目标。社区法律诊所教育是一种意在突破此种教育困境的探索和创新模式,这种教育模式的理论体系在我国尚未确立。笔者以建构主义为主的现代教育理论为基础,以科学的教育和学习范式为指导,探讨中国社区法律诊所教育的科学建构。本篇论文分为五大部分:引言部分简要介绍了文章的研究背景和写作思路;第一部分考察分析社区法律诊所教育的历史发展,把握其发展全貌,分析其地位价值、研究其现存问题;第二部分讨论以建构主义为主的现代教育理论,研究建构主义教育理论对社区法律诊所教育的启迪,确定中国社区法律诊所教育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通过对部分大学法学专业社区法律诊所教育项目的比较,深入分析中国社区法律诊所教育的涵义,对比社区法律诊所与其它实践性课程及社区法律援助的区别,明确社区法律诊所教育的本质表征;第四部分探讨中国社区法律诊所教育的体系建构,主要涉及其教学目标、基本原则、类型、基本结构、教学评估等问题。
【学位授予单位】:首都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6
【分类号】:D90-4
本文编号:2728030
【学位授予单位】:首都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6
【分类号】:D90-4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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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蒋颖;;农村社区法律诊所实践教学初探[J];高等农业教育;2011年03期
2 马韶青;;论卫生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改革路径[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2年04期
本文编号:272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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