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意识与我国法治进程
发布时间:2020-07-12 02:36
【摘要】:公民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是公民身份这一特定社会存在的反映。公民意识是公民对公民身份及其内在价值的了解和认定,是公民对自己在国家中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的认识和对公民与国家、公民与其他公民之间关系的认识和认同,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了解和对这些权利义务实现方式的理解。公民意识在本质上是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的统一。公民意识根源于物质生活条件,其发展状况由社会生产力所决定,其性质由生产关系决定。公民意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时代的进步而进步。 由于商品经济不发达和缺乏民主法制传统,我国公民意识的发展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过程。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随着晚清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我国商品经济的萌芽,我国公民意识也开始萌芽;伴随着中华民国的建立和五四运动的蓬勃兴起,我国公民意识缓慢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商品经济得到充分发展,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公民意识也有了较大的进步。但是,近百年来,我国公民意识的发展呈现出发展缓慢、相对于政治经济发展落后以及发展不平衡的特点。这些因素严重制约着中国的法治进程。 中国的法治发展同样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从否定法治,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确立,中国一步一步走上法治的轨道。然而,目前,我国公民意识的落后、发展缓慢和发展不平衡已经成为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公民是法治实践的主体,公民社会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公民意识的成长是我国法治进程的内生性推动力量。而良好的公民意识有利于立法、司法、执法、法律监督和法律信仰的良好发展以及形成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等法治进程所必备的条件。因此,大力发展公民意识迫在眉睫。能否形成良好的公民意识将关系到我国法治进程的速度和方向。 多途径、多渠道大力培育公民意识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我国法治进程的要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健全民主法律制度,促进文化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保障社会团体的合法权利和健康发展,积极培育公民社会,促进城市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别,这些都是培育公民意识的有效途径。实现现代化,建设法治国家,最重要的就是解放人的思想和观念,培育独立的、自主的、有觉悟的人和具有现代公 民意识的人。因此,我国公民意识的合理、迅速、协调发展不仅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推 动力量,而且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公民意识发展和我国法治进程的关系,着重论述了良好的公 民意识在我国法治进程中的重要性。最后,提出了解决中国目前法治进程中遇到的 最大障碍—公民意识落后问题的途径,即如何培育良好的、普遍的现代公民意识和 何促进公民意识健康、协调发展。
【学位授予单位】:河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4
【分类号】:D920.0
本文编号:2751299
【学位授予单位】:河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4
【分类号】:D920.0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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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5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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