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思想
发布时间:2020-08-05 11:49
【摘要】: 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思想早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就开始萌芽,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逐渐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科学体系,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并将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推向一个新的台阶。共产党领导人民夺取了政权,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之后,怎样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这是社会主义实践中遇到的一个重大问题。邓小平的民主法制建设思想初步解决了这个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做出了重大的贡献。邓小平从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出发,在深刻总结建国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实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如何加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法,作出了既符合中国发展要求又反映了我国国情实际的理论论断,构建了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不仅推进了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进程,而且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在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思想中有大量关于社会主义法制问题的论述,涉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各个方面,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为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虽然邓小平的民主法制建设思想中没有直接提出“依法治国”的概念,但是他的一系列法制建设思想对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起了重要的启示作用。邓小平的民主法制建设思想,提高了全党乃至全国人民的法制意识,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为该方略的形成提供了深厚的理论基础。研究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思想,对我国坚持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学位授予单位】:集美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A849.1;D920.0
本文编号:2781508
【学位授予单位】:集美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A849.1;D920.0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周丽洁;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D];东北财经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278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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