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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政治权力关系

发布时间:2020-08-09 10:36
【摘要】: 我国宪法己经确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但是,成熟的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尚没有现实地存在过。因此,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之前,有必 要先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要的基 本问题。其次,有必要搞清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政治权力关系如何?这是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方面是法治国家,一方面是社会主义国家。作为 法治国家,它具有一般法治国家的基本属性,也就是具有制约国家权力、维 护人的权利的法治价值,和法律至上、法为良法、司法独立和程序化等法治 原则。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它具有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也就是具有实现社 会全体成员的自由的社会主义价值。法治国家基本价值基于对人类权利的理 解和维护,可以成为实现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的途径。法治国家基本价值和社 会主义基本价值,就在实现人的权利与自由的基础统一起来。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的基本属性(或基本价值),就是社会主义基本属性和法治国家基本属 性的有机统一,也就是制约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维护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的权 利。与此相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是法律至上、法为良法、司法独立、程 序化和共产党领导。 政治权力是一定社会阶级或其代表为获取和保持国家权力、实现自身利 益而具有的支配其它社会主体的能力,主要指统治阶级及其政治代表和法律 代表的权力。政治权力关系是政治权力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其目的是实现 统治阶级的利益。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民是国家的统治阶级,政治权力 包括人民的权力、代表人民利益的共产党的权力、成为人民实现利益工具的 国家的权力,分别简称人民权力、共产党权力和国家权力。国家权力又可以 分为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所以,政治权力关系包括人民权力、共产党权 力、国家权力以及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政 治权力关系,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价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价 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治原则。具体是: WP=3 第一,人民权力和国家权力关系。一方面,人民权力通过人民权利、共 产党权力支配和制约国家权力。首先,人民通过选举权创制国家、授予国家 行使国家权力的权利,通过监督权监督国家行使国家权力。其次,人民通过 共产党权力支配和制约国家权力,使国家权力按照人民的政治代表共产党的 意愿行使。另一方面,国家权力通过支配人民行使权利、支配共产党行使权 力,对人民权力起反作用。国家制定人民行使权利、共产党行使权力的法律 法规,并监督人民群众和共产党执行。 第二,人民权力和共产党权力的关系。一方面,共产党权力通过支配人 民权利、支配国家权力而支配人民权力。首先,共产党依靠正确的路线方针 政策形成的吸引力支配人民行使权利,使其在国家的选举和重大事项的表决 中投票支持共产党的提名提案。其次,共产党权力通过执政权支配国家权 力,而后通过国家权力支配人民。另一方面,人民权力通过人民权利、国家 权力支配和监督共产党权力。首先,人民利用选举权和监督权等权利通过否 决共产党的提名提案,制约共产党权力。其次,人民利用国家权力制定有关 共产党权力运行的法律,监督共产党权力的行使。 第三,共产党权力和国家权力的关系。一方面,共产党权力通过支配人 民权利而支配国家权力。共产党权力通过吸引力支配人民,使人民按照共产 党的意志行使权利,从而支配国家权力。另一方面,国家权力通过制定法 律、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制约共产党权力。国家权力是人民权力的法律表现 形式,对包括共产党在内的一切社会主体具有效力,共产党领导人民创制国 家、制定法律,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接受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 约。 第四,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关系。在单一制国家:一方面,中央合理向 地方分权,中央权力制约和监督地方权力。在全国权力统一于中央权力机关 的前提下,中央权力机关将管理地方事务的地方权力授予地方人民,再由地 方人民授予地方权力机关行使。中央权力机关监督、制约地方人民和地方权 力机关行使地方权力。另一方面,地方在中央授权范围内行使地方权力,不 受中央随意干预。地方人民和地方权力机关的权力一经中央授予和法律确 定,不受中央的随意干预和更改。在联邦制国家:一方面,联邦地方将部分 权力让予中央,地方权力监督、制约联邦中央权力。联邦中央权力对联邦地 WP=4 方负责、接受联邦地方的监督和制约。另一方面,联邦中央权力监督和制约 联邦地方权力。联邦中央权力一经联邦地方让子就不可收回。联邦中央权力 高于联邦地方权力,联邦地方权力应接受联邦中央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总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政治权力关系,必须坚持、实现制约社会主 义国家权力和维护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权利的社会主义法治价值,坚持和实现 法律至上、法为良法、司法独立、程序化和共产党领导等社会主义法治原 则。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权利的保护和实?
【学位授予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2
【分类号】:D920.0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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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邵明阳;环境与应对:中国中央与地方权力划分问题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04年

2 李勇;试论古希腊古罗马的权力制约机制及其形成的社会历史条件[D];中央民族大学;2007年

3 岳伟华;权力论[D];西南大学;2012年

4 严邦国;老挝政府机构改革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78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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