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度法律思想研究
发布时间:2020-09-14 08:53
杨度是清朝末年立宪派代表性人物,在杨度的法律思想中,其论述最多、最为广泛的是有关宪法和宪政方面的问题。开展对杨度法律思想特别是宪政思想的研究工作,不仅有利于我们了解并掌握清末宪政改革的历史背景和思想根源,对我国当代宪政进程也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杨度君主立宪思想的内容比较丰富。杨度在论“民主立宪与君主立宪之不同”时,提出民主立宪与君主立宪“所被要求者异”和民主立宪与君主立宪“所以要求之武力异”。杨度在论述君主立宪而非民主立宪时,主张既要实行立宪,即改封建专制政治为近代宪政政治;又要保留君主,在当时就是要保留满清君主和皇室。其认为原因有三:一是民主立宪在当时的中国难以实行;二是当时的中国只能实行君主立宪;三是中国实行君主立宪与民主立宪应该据国情而定。在其著作《君宪救国论》中,阐述“非立宪不足以救国家,非君主不足以成立宪”的观点。他将民国以来的政局混乱,统统归结为共和的弊端。他认为人民的程度还不足于直接进入共和。他又提出了政治继承权的问题,认为只有君主立宪才能防止出现为争夺元首地位而发生内战。提出“假立宪,必成真革命。”详细列举了清朝假立宪导致灭亡的例子,指出必须真立宪,才能以正当安国,以诚实取信于民。 杨度主张开设国会的思想也是较为丰富的。杨度是中国开设国会思想的最早提出者和实际推动者。在杨度的宪政思想中,开国会问题最重要。他认为,评价宪法高低的主要标准是国会。在论述开设国会与改造责任政府之间的关系时杨度认为,若想使中国政府成为对国民负责任的政府,必须有一机关对其进行监督和改造,这个机关就是国会。关于国会的性质、地位与职权杨度也有较深入的研究。杨度认为,若使中国不入于亡国之列,就是开国会。对于国会在中国如何设立,具体采取什么步骤和方法,杨度认为,国民不能寄希望政府自动设立,国会的设立必须国民自己积极主动的采取措施而成立。同时,杨度反对“人民程度不足不能开国会”的错误主张。对教育普及与开国会的关系,人民自治历练与开国会的关系以及开国会与立宪的关系杨度都有精辟的论述。
【学位单位】:安徽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06
【中图分类】:D909.2
本文编号:2817973
【学位单位】:安徽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06
【中图分类】:D909.2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3条
1 邹奕;杨度的君主立宪思想研究[D];中南大学;2010年
2 范晓虎;杨度君主立宪思想研究[D];云南大学;2012年
3 牛耀文;杨度宪政思想的嬗变[D];山东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817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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