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相关罪名辨析及量刑规范
发布时间:2021-04-27 21:28
<正>【裁判要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与非法狩猎罪可从犯罪对象、客观行为及构罪标准方面进行区分;涉及罪数问题时,应着重审查多个犯罪行为是否可评价为在同一概括故意下连续实施的、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符合该判断标准的,应择一重罪处罚,否则仍应数罪并罚。在法定、酌定量刑情节之外,还应关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制度的调整,并谨慎把握认罪认罚案件的从宽幅度。
【文章来源】:人民司法. 2020,(11)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案情】
【审判】
【评析】
一、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与非法狩猎罪辨析
(一)犯罪对象不同
(二)客观行为和构罪情节要求不同
二、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时的罪数认定
三、量刑因素分析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非法捕杀野生动物并出售的罪数认定[J]. 周治华. 人民司法(案例). 2018(08)
[2]非法狩猎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时的罪数认定[J]. 叶菊芬. 人民司法. 2012(10)
本文编号:3164184
【文章来源】:人民司法. 2020,(11)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案情】
【审判】
【评析】
一、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与非法狩猎罪辨析
(一)犯罪对象不同
(二)客观行为和构罪情节要求不同
二、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时的罪数认定
三、量刑因素分析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非法捕杀野生动物并出售的罪数认定[J]. 周治华. 人民司法(案例). 2018(08)
[2]非法狩猎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时的罪数认定[J]. 叶菊芬. 人民司法. 2012(10)
本文编号:316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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