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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二元划分的意义与功用——对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关系的深层省思

发布时间:2021-05-12 09:00
  通过对法学界关于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关系研究图谱的类型化爬梳可以看出,对于"法理学与部门法学是何关系"这一问题的回答,之所以出现等级指导型、等级互促型、平等互促型、单向批判型、开放存疑型等不同答案,是因为法学界尚未形成讨论"法理学与部门法学是何关系"这一问题的前提性共识——何谓法理学,最终造成了法理学的单一语词表达与内涵理解的多元分歧之尴尬局面。理论法理学与工程法理学二元划分的出场重构了回答这一问题的前提性共识,从宏观上消解了法理学内部的分歧,同时又保留了法理学的多元可能。理论法理学面向的是思想本身,其注重的是纯粹思想本身的演绎与推理,并未追求实践可适用的效果;而工程法理学则以实践需求为导引,把法律实践的适用作为自身的指归。理论法理学通过思想启蒙的作用机制对部门法学产生间接的意义,而工程法理学则通过直接知识适用的方式对部门法学产生直接的功用效益。在此境遇下,部门法学对法理学不能再抱有传统的机械整体式的一元功用期待,而是对理论法理学和工程法理学理应给予不同的角色期待。 

【文章来源】:学习与探索. 2019,(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关系研究图谱的类型化梳理
    (一) 等级指导型
    (二) 等级互促型
    (三) 平等互促型
    (四) 单向批判型
    (五) 开放存疑型
二、前提性共识的缺位:对法理学内涵理解的多元分歧
三、通过重构达成前提性共识:化多元为二元
四、法理学二元划分对部门法学的功用与意义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迈向法理时代的中国法学——兼与徐爱国教授商榷[J]. 钱继磊.  法学评论. 2018(01)
[2]合法律还是合情理:“掏鸟窝案”背后的司法冲突与调和[J]. 李拥军.  法学. 2017(11)
[3]法理学之用及其法律话语体系的建构[J]. 陈金钊.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17(03)
[4]社科法学的研究格局:从分立走向整合[J]. 侯猛.  法学. 2017(02)
[5]一场静悄悄的革命:从部门法学到领域法学[J]. 梁文永.  政法论丛. 2017(01)
[6]人体冷冻胚胎监管、处置权的辨析与批判—以霍菲尔德权利理论为分析框架[J]. 侯学宾,李凯文.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4)
[7]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理学[J]. 季卫东,舒国滢,徐爱国,桑本谦,陈景辉,聂鑫,马剑银.  中国法律评论. 2016(03)
[8]论中国法理学的“死亡”[J]. 徐爱国.  中国法律评论. 2016(02)
[9]“规训”的司法与“被缚”的法官——对法官绩效考核制度困境与误区的深层解读[J]. 李拥军,傅爱竹.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4(06)
[10]中国法理学研究中的“身份”焦虑[J]. 陈金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4(04)



本文编号:318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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