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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大数据立法增设“限定提供数据”条款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1-07-12 09:36
  大数据将改变我们对客观世界的深层理解,并影响到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国家治理模式。各国将其视为未来竞争的关键所在。自2017年起日本即开始着手大数据立法的筹备工作,经研究讨论后选择通过在《日本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增设"限定提供数据"条款,来规制一部分数据的不正当利用行为,旨在构建一个既有助于保护数据生产者积极性,又不影响数据交易进行的法律制度环境。在此过程中,日本面临的立法路径选择、采取立场的背后缘由以及条文形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制定和完善我国大数据法律保护体系,具有借鉴意义和启示作用。 

【文章来源】:知识产权. 2019,(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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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信息私法保护的困境与出路[J]. 丁晓东.  法学研究. 2018(06)
[3]技术范式转换与跨越式发展[J]. 眭纪刚,刘影.  国家治理. 2018(37)
[4]科学大数据――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基石[J]. 郭华东.  中国科学院院刊. 2018(08)
[5]论大数据时代的个人数据权利[J]. 程啸.  中国社会科学. 2018(03)
[6]在鼓励创新与保护人权之间——法律如何回应大数据技术革新的挑战[J]. 郑戈.  探索与争鸣. 2016(07)
[7]《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在互联网领域的适用[J]. 蒋舸.  电子知识产权. 2014(10)
[8]技术与制度的协同演化:理论与案例研究[J]. 眭纪刚.  科学学研究. 2013(07)



本文编号:3279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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