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骗取补偿款构成诈骗罪
发布时间:2021-08-07 21:56
<正>【裁判要旨】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以后,房屋征收补偿法律关系的主体和性质均发生了变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在本质上属于行政协议,不属于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行为人在签订、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征收补偿款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
【文章来源】:人民司法. 2020,(05)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案情】
【审判】
【评析】
一、从协议主体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双方主体的法律地位并不平等,违背了合同诈骗罪中合同主体的平等性
二、从协议的目的和内容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和行政管理的需要,与合同诈骗罪中以维护市场秩序和财产关系为目的的合同明显不同
三、从纠纷解决方式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具有行政协议的争端解决特征,与合同诈骗罪中民事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明显不同
本文编号:3328613
【文章来源】:人民司法. 2020,(05)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案情】
【审判】
【评析】
一、从协议主体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双方主体的法律地位并不平等,违背了合同诈骗罪中合同主体的平等性
二、从协议的目的和内容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和行政管理的需要,与合同诈骗罪中以维护市场秩序和财产关系为目的的合同明显不同
三、从纠纷解决方式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具有行政协议的争端解决特征,与合同诈骗罪中民事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明显不同
本文编号:332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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