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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理念层次——深埋在“卓法计划2.0”中的金丝银线

发布时间:2021-09-23 03:18
  《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为什么被视为中国法学教育领域的质量革命?对此,学界的解读往往因为集中一两条具体改革措施而陷入偏颇。本文认为,"卓法计划2.0"不仅仅是"卓法计划1.0"的简单加强,更是对于法学教育改革理念的深刻回应,是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一次"质量革命"。贯穿始终者是法学教育理念的具体延伸,本文将这些理念细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本质理念、指导理念和实操理念。本质理念决定着中国法学教育的根本属性,指导理念决定着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方向,而实操理念则决定了"卓法计划2.0"的具体改革举措。只有当我们清晰认识到这些理念层次之后,未来的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实践才会迈向正规,走向应然道路。 

【文章来源】:中国大学教学. 2019,(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中国法学教育理念的第一层次:本质理念
三、中国法学教育理念的第二层次:指导理念
四、中国法学教育理念的第三层次:实操理念
五、结论:回归“质量革命”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坚持改革调整创新立中国法学教育 德法兼修明法笃行塑世界法治文明[J]. 李树忠.  中国大学教学. 2018(04)
[2]习近平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 立德树人 德法兼修 抓好法治人才培养 励志勤学 刻苦磨炼 促进青年成长进步[J].   北京人大. 2017(05)
[3]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J].   中国培训. 2016(01)



本文编号:340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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