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服从抑或创造
发布时间:2021-11-02 07:09
司法过程是法学史上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它的复杂性使得法官在裁判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难题,法律解释中“服从”与“创造”矛盾便是其一。法官在法律解释过程中应该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法官应严格服从法律还是可以创造性地解释法律,这是长久以来困扰我们的问题。 在司法过程中,对法官而言,服从法律是其职责所在,法治的一些基本原则都从不同角度多方面地表达了对法官服从法律的要求。与此相适应,传统的法律解释客观性理论也要求法官在解释过程中严格服从法律,并为此提供了一系列解释方法,如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法意解释等等,以此来约束法官,避免司法的臆断。这种理论随着概念法学的发展走到了到极端。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传统的客观性理论自身的机械、僵化等局限性逐渐暴露出来。 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实在法存在着缺漏已经被司法实践所证实。面对法律的漏洞,法官不能选择拒绝审判,因此法官想要胜任裁判的职责就必须通过创造性的解释对法律漏洞进行弥补。其实,人们对法律漏洞的承认也就等于认可了法官创造性解释法律的权力。对于漏洞的填补,法官通常可以借助于类推、目的性扩张与限缩以及价值衡量等方法来实现,对于纯粹的“超...
【文章来源】:山东大学山东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151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二、本文的基本立场和思路
第一章 法律解释及其难题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
二、法律解释的难题
第二章 服从性法律解释:法治的基本要求
一、法官服从法律的法治理论基础
二、法律解释的客观性:法官服从法律的方法论原理
三、“服从”理念下的法律解释方法
四、服从性解释的优势与局限
第三章 创造性法律解释:司法过程的实质
一、创造性法律解释的理论基础
二、创造性法律解释的方法论原理
三、“创造”理念下的法律解释方法
四、创造性解释的优势与局限
第四章 “服从”与“创造”矛盾的协调
一、真理的非绝对性:哲学诠释学带来的启示
二、达致共识:矛盾协调的可能性分析
三、法律论证:矛盾协调的方法
结语: 在服从中创造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历史”的危机与“意义”的重生——法律解释中的历史方法(因素)[J]. 陈金钊,孙光宁.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02)
[2]宪法解释中学说解释、历史解释和先例解释方法研究[J]. 周伟.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03)
[3]西方修辞学知识传统及其对法律论证的意义[J]. 焦宝乾.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5(02)
[4]佩雷尔曼修辞论证理论研究[J]. 侯学勇. 法律方法. 2005(00)
[5]类推适用的私法价值与司法运用[J]. 屈茂辉. 法学研究. 2005(01)
[6]论分权的理由与反驳[J]. 张恒山.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2004(06)
[7]关于法律解释的概念问题[J]. 孙国华. 求是学刊. 2004(06)
[8]宪法解释的功能、原则及其中国图景[J]. 苗连营.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4(06)
[9]“类推”与刑法之“禁止类推”原则——一个方法论上的阐释[J]. 周少华. 法学研究. 2004(05)
[10]法律论证及其意义[J]. 陈金钊.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04)
硕士论文
[1]法律解释的客观性辩析[D]. 雷玉德.南京师范大学 2002
[2]成文法的客观性[D]. 李红勃.中国政法大学 2002
本文编号:3471573
【文章来源】:山东大学山东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151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二、本文的基本立场和思路
第一章 法律解释及其难题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
二、法律解释的难题
第二章 服从性法律解释:法治的基本要求
一、法官服从法律的法治理论基础
二、法律解释的客观性:法官服从法律的方法论原理
三、“服从”理念下的法律解释方法
四、服从性解释的优势与局限
第三章 创造性法律解释:司法过程的实质
一、创造性法律解释的理论基础
二、创造性法律解释的方法论原理
三、“创造”理念下的法律解释方法
四、创造性解释的优势与局限
第四章 “服从”与“创造”矛盾的协调
一、真理的非绝对性:哲学诠释学带来的启示
二、达致共识:矛盾协调的可能性分析
三、法律论证:矛盾协调的方法
结语: 在服从中创造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历史”的危机与“意义”的重生——法律解释中的历史方法(因素)[J]. 陈金钊,孙光宁.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02)
[2]宪法解释中学说解释、历史解释和先例解释方法研究[J]. 周伟.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03)
[3]西方修辞学知识传统及其对法律论证的意义[J]. 焦宝乾.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5(02)
[4]佩雷尔曼修辞论证理论研究[J]. 侯学勇. 法律方法. 2005(00)
[5]类推适用的私法价值与司法运用[J]. 屈茂辉. 法学研究. 2005(01)
[6]论分权的理由与反驳[J]. 张恒山.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2004(06)
[7]关于法律解释的概念问题[J]. 孙国华. 求是学刊. 2004(06)
[8]宪法解释的功能、原则及其中国图景[J]. 苗连营.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4(06)
[9]“类推”与刑法之“禁止类推”原则——一个方法论上的阐释[J]. 周少华. 法学研究. 2004(05)
[10]法律论证及其意义[J]. 陈金钊.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04)
硕士论文
[1]法律解释的客观性辩析[D]. 雷玉德.南京师范大学 2002
[2]成文法的客观性[D]. 李红勃.中国政法大学 2002
本文编号:347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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