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经济学的法学意义
发布时间:2021-11-05 13:13
无交易成本的科斯定理,并非科斯经济学的精义。科斯是说,以法律明确财产权,减低了交易成本,既可促使市场交易,又可直接一步到位分配资源。但确保市场交易可能的财产权明确,不能靠每一独立个案纷争解决来支持,而必须靠法律规范的系统性,此包括了判决先例或成文法,法学方法因此大有功用矣。而一步到位的法律,由于其是市场交易之取代,因此仍受"制度竞争"的约束,则法律内部控制机制,例如程序或预算监督等,必然存在。科斯的交易成本之提出,使得法律制度有了根基,但也往往为人误用,令庇古式外部性分析借尸还魂了,其症结在于忽略了法律的规范性(来自互蒙其利的减低交易成本),而只看到法律的诱因性(来自由上而下的行为强制)。
【文章来源】:中外法学. 2012,24(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4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界权成本问题:科斯定理及其推论的澄清与反思[J]. 凌斌. 中外法学. 2010(01)
本文编号:3477868
【文章来源】:中外法学. 2012,24(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4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界权成本问题:科斯定理及其推论的澄清与反思[J]. 凌斌. 中外法学. 2010(01)
本文编号:3477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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