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视域下“双导师制”教学团队的建设和探究——以法学专业为例
发布时间:2021-11-06 18:37
随着法学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现代学徒制开始在法学教学中得到有效应用。双导师制教学团队的建设是解决现代学徒制师资问题的有效途径,对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型法律服务人才具有重要意义。虽然双导师制在相关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但是双导师制作为培养应用型法律服务人才的一项制度,应逐步完善,不断推广。
【文章来源】: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 2020,(05)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双导师制”的提出
1.传统的法学实践教育方式无法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的要求
2.现有的师资配置无法真正实现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3.校内教师自身缺陷造成学生法律职业能力不足
二、双导师制的问题
1.缺乏规范双导师制的制度
2.校外实践指导专家聘请渠道不畅
3.合作单位参与度不高
4.“双导师制”缺乏稳定性和长效性
三、双导师制的完善
1.强化政府对“双导师制”的引领作用
2.发挥法律职业协会参与协同育人的能动性
3.调动合作单位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
4.明确“双导师制”中的任务分工
第一,明确校外实践指导专家的任务:
第二,校内指导教师的任务应设定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应用型本科高校实施“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研究[J]. 袁清. 河南教育(高教). 2016(02)
[2]现代学徒制与中国法学教育改革[J]. 佟连发,王志权. 社会科学家. 2014(01)
[3]“双导师制”在法律硕士教学与培养中的完善与推广[J]. 黄振中. 中国大学教学. 2012(02)
本文编号:3480326
【文章来源】: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 2020,(05)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双导师制”的提出
1.传统的法学实践教育方式无法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的要求
2.现有的师资配置无法真正实现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3.校内教师自身缺陷造成学生法律职业能力不足
二、双导师制的问题
1.缺乏规范双导师制的制度
2.校外实践指导专家聘请渠道不畅
3.合作单位参与度不高
4.“双导师制”缺乏稳定性和长效性
三、双导师制的完善
1.强化政府对“双导师制”的引领作用
2.发挥法律职业协会参与协同育人的能动性
3.调动合作单位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
4.明确“双导师制”中的任务分工
第一,明确校外实践指导专家的任务:
第二,校内指导教师的任务应设定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应用型本科高校实施“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研究[J]. 袁清. 河南教育(高教). 2016(02)
[2]现代学徒制与中国法学教育改革[J]. 佟连发,王志权. 社会科学家. 2014(01)
[3]“双导师制”在法律硕士教学与培养中的完善与推广[J]. 黄振中. 中国大学教学. 2012(02)
本文编号:348032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shilw/3480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