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比较法学纵论
发布时间:2022-01-10 13:50
比较法学是一门年轻的学科。在当代西方,尤其是西欧国家,它也是一门具有强大生命力、在实践中发挥着巨大作用的学科。然而,这门学科在西方的发展史在我国还未得到系统的总结。本文的写作目的,即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德国比较法学作为考察对象,试图通过对它的整体阐述,把握西方比较法学的主要发展脉络和特点。 德国比较法学在世界法学界占有重要的地位。作为有组织的学术活动,比较法学最早发源于德国。而且,德国比较法学的发展形态极为完备,其各个发展阶段在世界比较法学领域都富有代表性。尤其重要的是,德国学者在这一学科领域做出了非常出色的贡献,这使他们得以长期领导世界比较法学的潮流。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对德国比较法学进行论述: 第一部分(第一章):主要以时间为顺序,纵向介绍德国比较法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历史演进。本章重点描述了近代德国比较法学的早期情况、其现代转型和兴盛发展,以及它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停滞。特别突出了时代背景和主流思潮对德国比较法学的制约和影响。 第二部分(第二章):分为六个主题,即比较法的研究机构、杂志和学会,比较法的研究方法,比较法的研究范围,比较法的功能,比较法的追求目标...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9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第一章 近代德国比较法学的发展历史
一、 德国比较法学的早期发展(20世纪以前)
(一) 德国比较法学的起点
(二) 法哲学对德国比较法学的影响
(三) 德国比较法学的发轫阶段
(四) “比较法律科学”学派
二、 德国比较法学的现代转型和兴盛发展(20世纪上半叶)
(一) 德国比较法学的现代转型
(二) 德国比较法学的兴盛发展
三、 德国比较法学的停滞
第二章 当代德国的比较法学
一、 比较法研究机构、杂志和学会
二、 比较法的研究方法
三、 比较法的研究范围
四、 比较法的功能
五、 比较法的追求目标--“欧洲共同法”
六、 比较法和法律教育
小结
第三章 德国比较法学的新发展
一、 发展背景
二、 后现代主义者对传统比较法的批判
(一) 对功能主义的批判
(二) 对传统比较法追求目标的批判
(三) 对传统比较法分类的批判
三、 德国比较法学新方向的开创--“文化比较”
(一) 弗兰肯伯格的“批判性比较”
(二) 格罗斯菲尔德的跨学科研究
小结
结束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当代西方比较法学的发展[J]. 黄文艺. 比较法研究. 2002(01)
[2]比较法律科学[J]. 施米托夫,韩光明. 比较法研究. 2001(04)
[3]德国马普协会外国及国际私法研究所介绍[J]. 程建英. 比较法研究. 1993(02)
本文编号:3580824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9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第一章 近代德国比较法学的发展历史
一、 德国比较法学的早期发展(20世纪以前)
(一) 德国比较法学的起点
(二) 法哲学对德国比较法学的影响
(三) 德国比较法学的发轫阶段
(四) “比较法律科学”学派
二、 德国比较法学的现代转型和兴盛发展(20世纪上半叶)
(一) 德国比较法学的现代转型
(二) 德国比较法学的兴盛发展
三、 德国比较法学的停滞
第二章 当代德国的比较法学
一、 比较法研究机构、杂志和学会
二、 比较法的研究方法
三、 比较法的研究范围
四、 比较法的功能
五、 比较法的追求目标--“欧洲共同法”
六、 比较法和法律教育
小结
第三章 德国比较法学的新发展
一、 发展背景
二、 后现代主义者对传统比较法的批判
(一) 对功能主义的批判
(二) 对传统比较法追求目标的批判
(三) 对传统比较法分类的批判
三、 德国比较法学新方向的开创--“文化比较”
(一) 弗兰肯伯格的“批判性比较”
(二) 格罗斯菲尔德的跨学科研究
小结
结束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当代西方比较法学的发展[J]. 黄文艺. 比较法研究. 2002(01)
[2]比较法律科学[J]. 施米托夫,韩光明. 比较法研究. 2001(04)
[3]德国马普协会外国及国际私法研究所介绍[J]. 程建英. 比较法研究. 1993(02)
本文编号:35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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