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治理进阶: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规范性衔接
发布时间:2022-10-28 22:16
随着社会变迁对权力结构的重塑,现行权力治理反应出"非对称性"失衡,并集中表现为对法律治理路径的过度依赖与党内法规工具主义受限。为此,基于党的执政地位、公职人员多为党员的"双重身份"以及文本互文性等多重维度,在权力治理现实的"供给——需求"关系与治理主体"从身份到契约"理论供给下,应妥当建立一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规范性衔接。即二种治理体系在宪法监督下以权力不法的伦理识别为衔接介质,横向文本制度结构衔接、纵向文本制度功能配合、协同联动、逐层递进,进行准确的制度涵射和权益配置,实现与权力结构的适应。该规范性衔接不仅利于权力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般意义存在,而且有效实现权力"公共性"和"人民利益至上"目的。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现实衔接的“非对称”
(一)国家法律治理的传统路径依赖
(二)党内法规的工具主义受限
二、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规范性衔接的理论供给
(一)基于权力治理“供给———需求”关系的实现
(二)基于权力治理“从身份到契约”的遵循
三、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文本基础上的结构衔接
(一)“权利—义务”关系平衡是文本结构衔接的基础
(二)治理原则的相似是文本功能衔接的规范
(三)价值性与技术性融合是文本目的衔接的正当
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类型化”衔接的功能协同
(一)衔接介质:权力不法行为及其伦理识别
(二)制度涵射:文本角色边界之规定与权力不法事实间的对应
(三)权益配置: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的有效互构
(四)宪法监督: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的合法性
五、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以复归权力的公共性为依归
本文编号:3697385
【文章页数】: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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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现实衔接的“非对称”
(一)国家法律治理的传统路径依赖
(二)党内法规的工具主义受限
二、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规范性衔接的理论供给
(一)基于权力治理“供给———需求”关系的实现
(二)基于权力治理“从身份到契约”的遵循
三、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文本基础上的结构衔接
(一)“权利—义务”关系平衡是文本结构衔接的基础
(二)治理原则的相似是文本功能衔接的规范
(三)价值性与技术性融合是文本目的衔接的正当
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类型化”衔接的功能协同
(一)衔接介质:权力不法行为及其伦理识别
(二)制度涵射:文本角色边界之规定与权力不法事实间的对应
(三)权益配置: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的有效互构
(四)宪法监督: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的合法性
五、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以复归权力的公共性为依归
本文编号:3697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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