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法治现代化的范式转型
发布时间:2024-04-11 03:46
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法治转型是世界上一种独特的法治现代化方式。它依托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前提条件不同于西方,它采取的转型的理念和方法不同于西方,它初步取得的成效也具有很大的独特性。它坚持了与西方第一波现代化国家不一样的秩序优先、渐进优先、生存权和发展权优先、私法移植为主和公法创新为主的理念和做法。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法治转型表明人类社会的法治现代化是一个多样性的统一体。但中国的法治转型仍未完成,法治内部还存在很多不健全的问题,法治外部还面临诸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跳出"中等收入陷阱"、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等许多艰巨任务,法治国家的建设还在路上,还不能说已经成为一种可复制的"模式"。
【文章页数】:16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在秩序与民主、自由等关系中坚持秩序优先
三、在激进与渐进中坚持渐进优先
四、在全面保障人权中坚持生存权、发展权优先
五、在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中坚持私法移植为主和公法创新为主
六、结语
本文编号:3950827
【文章页数】: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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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二、在秩序与民主、自由等关系中坚持秩序优先
三、在激进与渐进中坚持渐进优先
四、在全面保障人权中坚持生存权、发展权优先
五、在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中坚持私法移植为主和公法创新为主
六、结语
本文编号:39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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