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统一商法典》相关规则看我国“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的重构
发布时间:2017-06-02 23:08
本文关键词:从美国《统一商法典》相关规则看我国“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的重构,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而“赃物”能否善意取得更是其中不可回避的问题。研究“赃物”的善意取得,在我国不仅有着强烈的现实必要性,更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一方面,《物权法》回避了“赃物”的善意取得问题,而司法上“一追到底”的做法,也经常侵害善意购买人的利益,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国内很多学者对美国的“赃物”善意取得规则存在误读,且缺少对美国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系统阐述。基于此,本文以美国动产善意取得规则为切入点,并与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相比较,探讨了如何重构我国的“赃物”善意取得制度。 本文共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其中正文以渐次递进的方式,分四个层次对研究课题进行了论述。首先,文章系统地阐述了美国的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并澄清了《统一商法典》只承认诈骗物(欺诈物)善意取得的事实,而盗抢物是始终被排除适用善意取得的。其次,文章详细地介绍了我国“赃物”善意取得的现状,明确了我国善意取得的现有法律法规及其不足,,并梳理了相关理论研究情况。再次,文章从“赃物”善意取得的几个重要问题着手,包括“赃物”的认定、“赃物”善意取得的法理基础、公开市场交易下“赃物”善意取得的特殊性以及盗抢物善意购买人的法律救济,将美国《统一商法典》与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比较分析,论述了对我国的启示。最后,文章从我国的现有国情、立法现状及立法体例等出发,对重构我国的“赃物”善意取得制度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明确了我国应采“中间法”立场,严格区分诈骗物(欺诈物)和盗抢物,对诈骗物(欺诈物)应承认适用善意取得,而对盗抢物原则上应不承认适用善意取得,但需对所有人的回复请求设定期限及价金支付的限制,同时对金钱和无记名证券应作出不得请求回复的规定。
【关键词】:动产善意取得 赃物 诈骗物(欺诈物) 盗抢物
【学位授予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3.2;D971.2
【目录】:
- 中文摘要4-5
- Abstract5-9
- 引言9-11
- 一、 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11-16
- (一) 自己无有者,不得与人原则12
- (二) 可撤销所有权理论12-14
- (三) 禁止反言理论14-16
- 二、 我国“赃物”善意取得的现状16-23
- (一) 我国“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现状16-20
- 1.《物权法》颁布之前的相关法律法规16-18
- 2.《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对“赃物”善意取得的取舍18
- 3.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反思18-20
- (二) 我国“赃物”善意取得的理论研究现状20-23
- 1.诈骗物(欺诈物)善意取得的理论研究20-21
- 2.盗抢物善意取得的理论争议21-23
- 三、 “赃物”的认定诈骗物(欺诈物)与盗抢物的区分23-32
- (一) 美国《统一商法典》对诈骗物(欺诈物)与盗抢物的区分23-26
- 1.普通法规则之下的诈骗物(欺诈物)、盗抢物23-24
- 2.《统一商法典》之下的诈骗物(欺诈物)、盗抢物24-26
- (二) 美国《统一商法典》和大陆法系关于“赃物”认定的比较及思考26-29
- 1.诈骗物(欺诈物)、盗抢物的界定标准26-27
- 2.极端法”、“中间法”的不同立法例27-29
- (三) 金钱和无记名证券的特殊规定29-30
- (四) 各国(地区)立法例对我国“赃物”认定的启示30-32
- 四、 “赃物”善意取得的法理基础分析32-38
- (一) 美国《统一商法典》“赃物”善意取得的理念演进32-34
- 1.1819 世纪美国“赃物”善意取得理念中的个人主义传统32-33
- 2.20 世纪美国“赃物”善意取得理念中的社会化33-34
- 3.现代美国“赃物”善意取得理念中的个人主义回归34
- (二) 美国《统一商法典》和大陆法系关于“赃物”善意取得立法理念的比较及思考34-36
- (三) 各国(地区)立法例对我国“赃物”善意取得立法理念的启示36-38
- 五、 公开市场交易下“赃物”善意取得的特殊性38-43
- (一) 美国《统一商法典》对公开市场交易下“赃物”善意取得的特殊规定38-40
- (二) 美国《统一商法典》和大陆法系关于公开市场交易下“赃物”善意取得规定的比较及思考40-41
- (三) 各国(地区)立法例对我国公开市场交易下“赃物”善意取得的启示41-43
- 六、 盗抢物善意购买人的法律救济43-50
- (一) 美国法律制度对盗抢物善意购买人的法律救济43-46
- (二) 美国法律制度和大陆法系对盗抢物善意购买人法律救济的比较及思考46-48
- (三) 各国(地区)立法例对我国盗抢物善意购买人法律救济的启示48-50
- 七、 构建我国“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的设想50-57
- (一) “赃物”善意取得的基本立法宗旨50
- (二) “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模式选择50-52
- (三) “赃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52-54
- (四) 盗抢物善意取得的回复54-56
- 1.盗抢物的无偿回复54-55
- 2.盗抢物的有偿回复55
- 3.金钱、无记名证券的不得请求回复55-56
- (五) 有关“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的立法建议条文56-57
- 结语57-58
- 参考文献58-62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62-63
- 致谢63-64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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