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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之中美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17-06-22 12:03

  本文关键词:家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之中美比较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无论是在原始社会还是现代社会,动物在人类生活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家养动物致人损害问题是一种从远古时代开始就客观存在的侵权行为,随着养动物的人越来越多,如何看待动物致害、如何救济无辜者,皆是值得法学家和社会工作者重视的话题。研究家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法理,必须首先科学界定“家养动物”以及责任构成要件,并探究这项侵权责任背后蕴含的深意。针对此侵权行为,各国基于自身的历史背景、社会生活习惯和法律传统等诸多因素做出了不同的规范。鉴于国内对家养动物损害责任的研究极少,而它对侵权责任法体系的完善又十分重要,因此本文将通过文献综述的形式对家养动物损害责任进行特别阐释,以期为我国动物损害责任研究的深入提供必要的铺垫。 论文第一章对家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进行概述。首先给出家养动物的定义和范围,通过数据和案例强调家养动物侵权问题之严重,并分析家养动物致害责任的理论基础和特征,以及家养动物致害责任所需衡量的利益。然后总结中国《侵权责任法》对家养动物致害的规制,从法律沿革入手,详细描述中国家养动物致害责任的归责原则、责任承担主体、免责事由等构成要素。最后以利益平衡为视角,对当前体系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分析。 论文第二章研究美国如何规制家养动物侵权问题。与其他国家不尽相同,美国家养动物致害责任采取的是以过失责任为主、严格责任为辅的二元体系。美国普通法的规则是“危险倾向”规则,然而现在大部分州已经制定了成文法典明确规定狗咬人狗的主人应承担严格责任。通过对普通法规范以及当前成文法领域内的新发展的分析,笔者对美国的相关规制进行评价,并为后文做铺垫。 论文第三章比较分析中美两国在家养动物致害责任上产生巨大差异的具体原因,研究制度背后的文化传统、社会环境因素以及价值观,借以梳理法律规范之脉络。本章不仅从法律传统、法学理念,而且从社会、文化的角度分析中国为何将家养动物致害责任严格化,在这个天平上两边的利益分别是什么,并对未来严格责任在家养动物致害责任上做出可能性预测。 论文第四章总结前文的分析,挖掘《侵权责任法》里家养动物致害责任法律适用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困境,探索有无向美国借鉴的可能,并且结合案例给出笔者自己的观点与建议。
【关键词】:动物致害 归责原则 价值平衡 比较分析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71.2;D923
【目录】:
  • 摘要5-7
  • ABSTRACT7-11
  • 引言11-12
  • 第一章 家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概述及中国实践12-20
  • 第一节 家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基本问题12-16
  • 一、法律视野下的家养动物12-13
  • 二、家养动物致害责任的现实与理论基础13-15
  • 三、家养动物致害责任的利益衡量15-16
  • 第二节 中国对家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法律规制16-19
  • 一、法律传统沿革16-17
  • 二、《侵权责任法》第78条的具体解析17-19
  • 第三节 初探中国家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19-20
  • 第二章 美国普通法下的家养动物致害责任20-29
  • 第一节 过错责任为主、严格责任为辅的二元责任体系20-23
  • 一、英国法渊源20-21
  • 二、危险倾向规则的概念与判断标准21-23
  • 第二节 对美国普通法规范的评析23-25
  • 一、有利于动物饲养人提高管理水平23-24
  • 二、释放动物主人的赔偿压力24-25
  • 三、危险倾向规则的缺陷与实践困境25
  • 第三节 成文法规范——严格责任的扩大25-29
  • 一、美国成文法立法现状25-26
  • 二、公众对适用严格责任的态度26-29
  • 第三章 法律规范差异下的比较分析29-39
  • 第一节 内部环境:文化与饲养人素质29-31
  • 一、文化传统影响动物之于人类的地位29-30
  • 二、饲养人素质与管理水平之差异30-31
  • 第二节 外部环境:保险业与政府管理31-33
  • 一、保险对侵权损害赔偿的分流31-32
  • 二、政府对家养动物的监管32-33
  • 第三节 利益衡量下多方法律价值的博弈33-35
  • 一、行为自由与权利保护的冲突33-34
  • 二、财产性利益和人身利益的冲突34-35
  • 第四节 由“危险性”看家养动物致害责任的可能发展趋势35-39
  • 一、危险责任不问过错35
  • 二、动物危险不可控、不确定要求严格责任的统一适用35-36
  • 三、侵权法基于利益衡量的新发展36-39
  • 第四章 比较法视角下的反思与建议39-44
  • 第一节 美国家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规制对我国的启示39-42
  • 一、明确逃逸、遗弃动物致害的责任主体39-40
  • 二、因果关系判断40-41
  • 三、抗辩事由下明确责任分担41-42
  • 第二节 在救济受害人手段上寻找突破42-43
  • 一、动物饲养责任保险42
  • 二、动物致害救助基金42-43
  • 第三节 提高动物饲养人管理人的素质43-44
  • 结论44-45
  • 参考文献45-48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7条

1 张铁薇;;侵权法的自负与贫困[J];比较法研究;2009年06期

2 马治选;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探析[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96年03期

3 格哈特·瓦格纳;高圣平;熊丙万;;当代侵权法比较研究[J];法学家;2010年02期

4 赵军;;动物在中西方文化中的不同内涵[J];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06年04期

5 毛瑞兆;英美法的动物致害责任[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03期

6 王崇华;;再议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J];法学论坛;2013年04期

7 张新宝;;侵权责任法立法的利益衡量[J];中国法学;2009年04期


  本文关键词:家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之中美比较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47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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