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垄断案件的法律思考
发布时间:2017-08-04 01:00
本文关键词:奶粉垄断案件的法律思考
更多相关文章: 维持转售价格 合理分析原则 默示共谋 限制品牌内竞争 消费者合法权益
【摘要】: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相继对合生元、美赞臣、多美滋、雅培、惠氏、贝因美、富仕兰(美素佳儿)、恒天然、明治九家奶粉企业作出处罚决定,对其中6家处以6.68亿元人民币的高额罚款,引发各大媒体争相报道,支持者称发改委此举净化了奶粉市场环境,而反对者对国家发改委不足千字的处罚决定提出质疑,称固定转售价格或者限制最低转售价格的现象在各行各业十分普遍,是否构成《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的纵向垄断协议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应一概而论。 本文主要从法学的角度分析该案件反映出的争议问题,并得出相关启示。全文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奶粉垄断案件介绍。该部分内容包括案件详情、该案件背后的法律争议点的总结及简单阐述。 第二部分:奶粉垄断案件争议的法律分析。该部分是本文分析的重中之重,,主要围绕本案奶粉生产商要求下游经销商固定转售价格或者限制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是否构成反垄断法中的纵向垄断。具体包括以下两点:第一,本案中涉及的维持转售商品价格的行为是否以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为构成要件,也就是说,分析该类行为采用合理分析原则还是本身违法原则。笔者的观点是使用合理分析原则,并论证其合理性。第二,本案维持转售价格的行为是否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笔者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证。首先,九大奶粉企业形成默示共谋,限制品牌之间的竞争;其次,剥夺下游经营者开展价格竞争,限制品牌内部的竞争;再次,从价格、质量、服务三方面分析消费者的权益因此受到损害;最后,本案维持转售价格的行为不具有明显促进竞争的效果。根据上述分析判断国家发改委的处罚决定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第三部分:启示。通过对本案的分析,发现规制维持转售价格的行为立法存在不足,笔者主要针对适用原则及默示共谋的立法空白提出自己的意见。
【关键词】:维持转售价格 合理分析原则 默示共谋 限制品牌内竞争 消费者合法权益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2.294;D920.5
【目录】:
- 内容摘要6-7
- Abstract7-10
- 引言10-11
- 一、 美赞臣等 9 家奶粉企业遭到反垄断调查案情介绍11-12
- 二、 对该案法律争议点的评析12-30
- (一) 固定转售商品的价格或限定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行为是否以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为构成要件12-15
- 1. 维持转售价格的行为认定原则的适用情况12-13
- 2. 学者的观点13-14
- 3. 笔者的观点及其理由14-15
- (二) 本案维持转售价格的行为是否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15-30
- 1. 九大奶粉生产企业之间形成默示的价格联盟现象,限制品牌之间的竞争15-24
- 2. 阻碍不同经销商之间的价格竞争,限制品牌内部的竞争24-25
- 3. 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25-28
- 4. 本案维持转售价格的行为不具有明显的促进市场竞争的效果28-30
- 三、 《反垄断法》中有关规制维持转售价格垄断协议立法的建议30-33
- (一) 适用原则的立法建议30
- (二) 默示共谋的立法建议30-31
- (三) 推定制度的立法建议31-33
- 结语33-34
- 参考文献34-36
- 致谢36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6条
1 洪晓青;需求弹性成因及对差异产品异常需求分析[J];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02期
2 刘华;陈艳;;婴幼儿奶粉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南京市167位消费者的调查数据[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01期
3 ;国家发展改革委严厉处罚乳粉生产企业价格垄断行为[J];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13年09期
4 何天骄;孙旭;;洋奶粉降价缺乏诚意[J];农产品市场周刊;2013年27期
5 许光耀;;转售价格维持的反垄断法分析[J];政法论丛;2011年04期
6 ;洋奶粉价格“跳水”引发连锁反应[J];中国西部;2013年22期
本文编号:61705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shilw/6170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