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亲亲相隐及其现代意义
发布时间:2017-08-04 01:29
本文关键词:论亲亲相隐及其现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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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亲亲相隐是我国法律传统中沿用两千年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和社会道德标准,起源于春秋的儒家。《论语》,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子为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孔子向世人明确提出自己的观点:顾念父子亲情是为“直”。西汉汉宣帝时期,通过立法确立了子为父母隐、妻为夫隐、孙为祖父母隐的合法性,赋予实施隐匿行为者免受处罚的特权。隋唐时期的亲亲相隐制度扩充了隐匿的范围与权利义务,基于维护封建家长制的需要规定应当隐匿的亲属间如告发犯罪则受处罚,最严重者可处绞刑:基于维护封建君主制的统治规定叛国类的犯罪任何人不得隐匿。之后的朝代更替均保留了亲亲相隐制度,内容经过不断修改和完善,民国时期真正成为一项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体权利的法律规定。同样,亲属容隐制也在西方法律发展的进程中占据一席之地,成文法规可追溯至古罗马法;直到近现代,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依然包含着亲属间可以隐匿犯罪的相关条文。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我国在社会形态和法律制度的转变发展中将亲亲相隐弃之如糟粕,鼓励大义灭亲,鼓励揭发犯罪,鼓励划清界限,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性的异化和扭曲,并使道德感沦丧,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遭到严重破坏。近年来,亲亲相隐的法律思想在我国法制建设中确有回归之势,2012年3月14日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18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可以视为我国刑事立法向尊重亲情和维护人权的发展方向所迈出的坚定步伐。论文从亲亲相隐在我国历史上的起源入手,研究认为西汉汉宣帝时期亲属容隐得以首次入法:通过分析亲亲相隐制度在历史中的发展与变革,比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现代立法对于亲属容隐制度的具体规定,深入解析亲亲相隐对于我国现代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意义,得以论证由于亲亲相隐的伦理性和独特社会价值,决定其应当在现代刑事立法中应当占据重要的地位。在论文的第四部分,对于亲属容隐入法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建议通过确立亲属隐匿权和亲属免证权的两项权利内容来保证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可以容隐犯罪而免受处罚,同时提出了亲属容隐的例外情形。
【关键词】:亲亲相隐 亲情 亲属隐匿权 亲属免证权 入法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9
【目录】:
- 内容摘要5-7
- Abstract7-10
- 前言10
- 一 亲亲相隐在中国历史中的体现10-16
- (一) 起源于春秋10-11
- (二) 西汉始入法11-13
- (三) 唐朝到达顶峰13-14
- (四) 清末及民国的变革14-16
- (五) 亲亲相隐的终止16
- 二 亲属容隐制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中的具体体现16-19
- (一) 大陆法系的亲属免证制度16-18
- (二) 英美法系中的亲属相隐18
- (三) 亲属相隐在港澳地区的法律规定18-19
- 三 亲亲相隐之先进性19-22
- (一) 亲亲相隐体现了法律对人性的尊重和对人权的维护19-20
- (二) 亲亲相隐制度与期待可能性理论的一致性20-21
- (三) 亲亲相隐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国家长治久安21-22
- 四 对亲亲相隐入法的深入思考22-29
- (一) 亲亲相隐制度缺失给当前社会带来的影响22-23
- (二) 对亲亲相隐入法的思考与建议23-29
- 1. 亲属相隐匿的内容24-25
- 2. 亲属免证制度的建立25-26
- 3. 确立亲属相隐的范围26
- 4. 亲属相隐的例外26-29
- 参考文献29-32
- 致谢32
- 个人简历32
- 发表的学术论文32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5条
1 彭凤莲;;亲亲相隐刑事政策思想法律化的现代思考[J];法学杂志;2013年01期
2 骆群;;亲亲相隐:刑事政策的人伦启示[J];东方法学;2010年03期
3 陈士果;;论亲亲相隐与刑事法治[J];管子学刊;2007年01期
4 张松;;睡虎地秦简与张家山汉简反映的秦汉亲亲相隐制度[J];南都学坛;2005年06期
5 江学;亲亲相隐及其现代化[J];法学评论;2002年05期
,本文编号:61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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