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学的法律”视野下的法律文本分析
发布时间:2017-09-12 19:52
本文关键词:“作为文学的法律”视野下的法律文本分析
【摘要】:本文以“作为文学的法律”视野下的法律文本为研究对象,分别从“法律文本”在“文学中的法律”与“作为文学的法律”的识别分析中确立了审视法律文本的后现代视角。针对现时法律自洽性不足以及过度“形式理性化”的弊端,把目光集中于法律文本与语言、情感与文化的互动关联上,将起诉书、公诉书、条文解释及执法置于当代的法律社会实践中,,对各种法律文本进行“作为文学的法律”的实证解读与评析;指出法律文本“作为文学的法律”蕴含的文化特质及社会价值;从而揭示法律制度的实质是理性与感性的综合体,法社会实践需要体现法蕴含的文化价值及兼顾良好的社会效果。
【关键词】:作为文学的法律 法律文本 后现代 分析
【学位授予单位】:广东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0-05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8
- 前言8-10
- 第一章 法律与文学中的法律文本之法理定性10-17
- 第一节 法律与文学运动模式的归属定性10-13
- 一、 后现代主义上的激辩10-12
- 二、 文本理论意义上的解说12-13
- 第二节 法律文本在法律与文学中的属性界定13-17
- 一、 “文学中的法律”视域下的法律文本13-14
- 二、 “作为文学的法律”视域中的法律文本14-17
- 第二章 “作为文学的法律”视野下法律文本之实证分析17-32
- 第一节 文本一:判决书之“法官后语”17-21
- 一、 法官后语的属性界定18
- 二、 法官后语“作为文学的法律”的释理解析18-21
- 第二节 文本二:公诉书之酌情司法21-24
- 一、 “周模英案”中公诉词“作为文学的法律”的解析21-23
- 二、 自由裁量作为司法实践“法律文本”的解读23-24
- 第三节 文本三:法律条文之情理解释24-28
- 一、 《<婚姻法>解释三》“作为文学的法律”的解读25-27
- 二、 新《刑事诉讼法》“作为文学的法律”的评析27-28
- 第四节 文本四:执法实践之社会实效28-32
- 一、 “禁放令”作为执法实践“法律文本”的解析29-30
- 二、 “禁酒令”作为执法实践“法律文本”的解析30-32
- 第三章 “作为文学的法律”视野下法律文本之反思与意义32-39
- 第一节 法律文本“作为文学的法律”的特质与反思32-36
- 一、 法律之文本与语言32-33
- 二、 法律之理性与情感33-35
- 三、 法律文本之研究与缺陷35-36
- 第二节 法律文本“作为文学的法律”的现实意义36-39
- 一、 对法律认识及执行方式提供新的视角36
- 二、 为司法裁判文书改革提供新的思路36-39
- 结语39-40
- 参考文献40-42
- 致谢4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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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星显;基于关系视角的法律与文学研究[D];吉林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83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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