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原保险人法律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17-10-07 16:30
本文关键词:我国农业原保险人法律责任研究
【摘要】:作为政策性工具,农业原保险人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独立法人,这一属性决定了政策性农业原保险人不能实行纯粹的商业化运作,因此,现行关于商业保险的法律责任规范并不完全适用于农业原保险人。目前,我国农业保险还处于试点阶段,农业原保险人在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非法经营或违规经营、恶意套取农业保险补贴费用、违反说明义务、无故拒赔或惜赔和违法使用农业保险资金五种常见违法行为。每一种违法行为由于侵犯的不只一种法律关系,因此,都应承担多种法律责任。其中,非法经营或违规经营因违反经营管理规定而需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因触及刑法而承担刑事责任;另外,因该违法行为给农业投保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进行民事赔偿。其他四种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适用也是根据侵犯的具体法律关系予以明确。通过对农业原保险人具体违法行为所侵犯的法律关系来分析其具体法律责任承担,来构建农业原保险人的法律责任制度符合法学理论要求。民事责任主要是以农业保险合同为基础的合同责任;行政责任则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则严格依照刑法所明文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分别定罪量刑。对农业原保险人的法律责任构建是以现有关于保险人责任的法律规范为基础,对于可以直接适用的法律规范予以保留直接援引,,而对于适用存在冲突与空白的法律责任,结合农业原保险人的特殊性及相关法律原则进行合理构建。
【关键词】:农业原保险人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0.4
【目录】:
- 摘要5-6
- Abstract6-9
- 第1章 绪论9-15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9-10
- 1.1.1 选题背景9-10
- 1.1.2 选题意义10
- 1.2 文献综述10-12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12-15
- 1.3.1 研究内容12-13
- 1.3.2 研究方法13-15
- 第2章 农业原保险人的违法行为15-22
- 2.1 农业原保险人违法行为的类型15-17
- 2.1.1 非法经营或违规经营15-16
- 2.1.2 恶意套取农业保险补贴资金16
- 2.1.3 违反说明义务16-17
- 2.1.4 无故拒赔或惜赔17
- 2.1.5 违法使用农业保险资金17
- 2.2 农业原保险人违法行为的危害性17-19
- 2.2.1 影响农业保险目的的实现17-18
- 2.2.2 破坏农业保险市场秩序18-19
- 2.2.3 损害广大农业生产者利益19
- 2.3 农业原保险人违法行为的应受惩罚性19-22
- 第3章 非法经营或违规经营行为的法律责任22-27
- 3.1 非法经营的法律责任22-25
- 3.1.1 未经批准经营的行政责任22-24
- 3.1.2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与非法经营罪24-25
- 3.2 违规经营行为的行政责任25-27
- 第4章 套取农业保险补贴资金行为的法律责任27-31
- 4.1 套取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的行政责任27-28
- 4.2 套取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的刑事责任28-31
- 4.2.1 私分国有资产罪29
- 4.2.2 贪污罪29-31
- 第5章 违反说明义务行为的法律责任31-35
- 5.1 继续履行或民事赔偿责任31-32
- 5.2 缔约过失责任32-33
- 5.3 行政责任33-35
- 第6章 无故拒赔或惜赔行为的法律责任35-39
- 6.1 民事责任35-37
- 6.1.1 违约责任35-36
- 6.1.2 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的构建36-37
- 6.2 行政责任37-39
- 第7章 违法违规使用农业保险资金的法律责任39-44
- 7.1 民事赔偿责任39-40
- 7.2 行政责任40-41
- 7.3 刑事责任41-44
- 7.3.1 违法运用资金罪42
- 7.3.2 挪用公款罪42-44
- 结语44-46
- 参考文献46-48
- 致谢48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5条
1 臧彦;保险契约信息不对称的法律规制[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06期
2 车连生;新保险法与法律责任[J];上海保险;2002年12期
3 郭宏彬;论保险监管的理论根源[J];政法论坛;2004年04期
4 刘宪权;;保险诈骗罪疑难问题的司法认定[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04期
5 庹国柱;;《农业保险条例》不同于《保险法》的七个特点(二)[J];中国保险;2013年06期
本文编号:98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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