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17-10-14 23:29
本文关键词:西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在物质需求已得到充分满足的同时,开始慢慢追求精神上的享受,生态旅游资源作为能给追求旅游质量的人们带来精神享受的一种重要资源,越来越得到大家的重视,而生态旅游也是一种符合整个社会和经济发展潮流的可持续旅游模式。我国西北地区因其独特的地理环境,生态旅游资源极其丰富,但近几年的不合理开发对其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在法律保护方面更是存在着理论研究不深、立法体系不完善、行政执法不力、相关制度不健全等一系列的缺陷和问题。所以,如何构建西北地区健全的生态旅游资源法律保护体系,对缓解当地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提高当地区域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文在广泛搜集资料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西北地区的实际情况,对西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进行了深入研究。首先,从生态旅游的历程和现状、传统的旅游模式与环境保护的冲突以及生态旅游对环境保护的意义三方面阐述了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其次,通过对相关学术论文数量的检索、对法律法规的查阅和分析、对政府执法情况的调查以及政策制度的研究,全面分析了西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保护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再次,主要从生态旅游资源立法、发挥政府力量和考虑社区和居民利益等方面对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肯尼亚等发展中国家在生态旅游资源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进行了介绍和借鉴;最后,在结合前面几部分所分析的问题以及对外国先进经验进行探索和借鉴的基础上,从我国西北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西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保护的法律对策,得出研究结论。
【关键词】:西北地区 生态旅游资源 法律保护
【学位授予单位】:长安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22.6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9
- 绪论9-17
- (一)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9-11
- 1.选题的背景9-10
- 2.选题的意义10-11
- (二) 研究对象11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11-14
- 1.国内研究现状11-13
- 2.国外研究现状13-14
- (四) 研究结构14-15
- (五) 研究方法15
- (六) 创新之处15-17
- 一、 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17-24
- (一) 生态旅游发展历程与现状17-21
- 1.生态旅游与生态旅游资源17-19
- 2.生态旅游认证体系19
- 3.历史与现状19-21
- (二) 传统的旅游开发模式与环境保护的冲突21-22
- 1.传统的大众旅游与环境保护的冲突21-22
- 2.传统的自然旅游与环境保护的冲突22
- (二) 生态旅游对环境保护的意义22-24
- 1.促进当地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22-23
- 2.促进社区和当地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23
- 3.拓宽旅游区的环境保护融资途径23
- 4.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23-24
- 二、 西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24-35
- (一) 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缺乏有效的理论支持24-26
- 1.相关学术研究的不具体24-25
- 2.生态旅游涵义理解不准确25-26
- 3.生态旅游资源范围认识片面26
- (二) 生态旅游资源保护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26-30
- 1.缺少专门针对生态旅游资源的立法26-27
- 2.生态旅游资源权属不明确27-28
- 3.生态旅游资源收益分配不公28
- 4.环境方面的程序法保护不足28-30
- (三) 生态旅游资源保护缺乏有效的执行保障30-32
- 1.执法和监督管理不到位30
- 2.执法力度不够30-31
- 3.公共服务机制缺乏31-32
- (四) 生态旅游资源保护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32-35
- 1.生态旅游法律地位并未真正确立32
- 2.规范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的相关制度并不健全32-33
- 3.生态旅游救济制度缺失,良性循环机制受限33-35
- 三、 外国生态旅游资源法律保护的借鉴35-39
- (一) 生态旅游资源立法35-36
- (二) 发挥政府力量36-37
- (三) 考虑社区及居民利益37-39
- 四、 西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保护的法律对策39-50
- (一) 理论研究方面39-42
- 1.正确把握西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法律保护的哲学基础39-40
- 2.全面加强西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法律保护的学术研究40-41
- 3.妥善处理西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41-42
- (二) 立法完善方面42-44
- 1.确立科学的立法理念42
- 2.完善国家级立法42-43
- 3.健全西北地区地方性立法43
- 4.提升相关规定的法律层次43-44
- (三) 政府职责方面44-46
- 1.发挥行政机关的引导监督作用44
- 2.建立完善的旅游行业管理体系44-45
- 3.执法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加强保护45
- 4.加强学习培训,造就专业开发人才45
- 5.加强宣传教育,贯彻公众参与原则45-46
- (四) 制度建设方面46-50
- 1.确立生态旅游资源法律地位的制度46-47
- 2.规范生态旅游资源合理开发的制度47-48
- 3.健全生态旅游资源法律救济的制度48-50
- 结语50-51
- 参考文献51-53
- 研究生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53-54
- 致谢54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赵静;段志辉;;生态旅游引发的环境问题——静态法律分析[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6年03期
2 曾铭;;完善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J];发展研究;2008年12期
3 钟永德;王怀c
本文编号:103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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