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环境责任监督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7-11-05 10:21
本文关键词: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环境责任监督制度的完善
【摘要】:由于我国前期对环境保护的法律和环境责任监督制度不完善,在我国的一些外商投资企业降低了环境生产标准,对我国的环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坏。对在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应该建立严格的企业环境责任监督制度,要在其各个环节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形成一套完整有机的环境责任监督制度。
【作者单位】: 山东政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
【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十九批面上资助项目《国际投资协定与气候变化——低碳时代的国际投资新规则》(20110490504) 山东省2012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国际投资中的环境保护法律规制研究》(J12WB08) 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经济法学建设项目(356)资助成果 山东政法学院科研发展计划项目《低碳时代全球治理体系下的国际投资规则演变及对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分类号】:D922.6;D922.29
【正文快照】: 一、问题的提出普遍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其商业运作中对其利害关系人应负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是基于商业运作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企业除了考虑自身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外,也要加入其对社会和自然环境所造成的影响的考量。企业社会责任应当包括:对雇员的责任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9条
1 张建伟;;完善政府环境责任的若干思考[J];河北法学;2008年03期
2 黄锡生,宋海鸥;论企业环境责任的立法完善[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5年03期
3 王汉玉;王W,
本文编号:1143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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