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若干法律问题探究
本文关键词:野生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若干法律问题探究 出处:《沈阳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更多相关文章: 野生动物致人损害 行政补偿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
【摘要】:虽然我国越来越重视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但是随着人们生产生活范围的不断扩大,在某些地区人类和野生动物的关系变得极为紧张。一些地区野生动物伤人、伤畜以及毁损农作物的现象极为严重和频繁。可是很多省份的《补偿办法》迟迟不肯出台,从而影响到野生动物致人损害问题不能解决。而且实践中由于缺乏实际可行的措施,以致于目前这种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国家补偿方式根本难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本文将通过研究两个案例,引发出一系列有争议的问题,结合争议的焦点再评析案例然后提出意见简述。 本文的第一部分主要是对所要分析的案例进行简单介绍,并对此案产生的争议焦点进行归纳与本文讨论的问题进行限定说明。关于两个案中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第一个争议:对国家承担补偿责任的“野生动物”范畴的争议。第二个争议:适用行政补偿还是民事赔偿所引发的争议。 第二部分主要是按照案例中所引发出的争议点一一展开讨论和辨析,明确哪一种观点有利于实践中问题的解决,然后在最后的争议结论的大前提之下就具体的两个案例展开分析。第一,对国家承担补偿责任的“野生动物”范畴的争议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只要是受法律法规保护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国家都应该给予赔付。所以,具体到两个案例中的案例二就可以得到赔付,而不是白白受伤亡。第二,在讨论适用行政补偿还是民事赔偿所引发的争议之后得出笔者认为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观点,,即适用民事赔偿责任的有关法律和理论。所以具体到案例中,经过运用民事赔偿责任分析受害人都可以得到应有的赔偿。 第三部分主要是从现实与引申两个层次来对问题的解决提出具体意见,并基于案件的启发引发了相关立法上的思考,提出立法完善的建议。结合争议点分析认为正确的理论对案例的结果进行评析,最后提出相关案例的法律后果简析和意见简述,使案件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以求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学位授予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23;D922.68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许迎春;田义文;朱保建;金陈刚;;从野生动物侵农谈野生动物致人损害补偿制度的完善[J];安徽农业科学;2006年19期
2 牛德;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之研讨[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06期
3 马俊驹;宋刚;;民事主体功能论——兼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J];法学家;2003年06期
4 熊裕武 ,熊裕贵;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问题[J];法学;1991年09期
5 周建新,李雪岩 ,高聘荣,龙耀;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若干问题研究[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01期
6 邓鹤;动物致害侵权责任研究[J];河北法学;2001年03期
7 曹树青;野生动物保护中的几个法律问题[J];河北法学;2004年07期
8 庄超;;野生动物意外致害的国家补偿责任探析[J];中国环境法治;2010年00期
9 晏景;;论野生动物肇事的救济体系之完善——以云南省为中心[J];中国环境管理丛书;2007年04期
10 金月蓉;试论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救济问题[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04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8条
1 吕海涛;野生动物致人损害国家补偿责任研究[D];长春理工大学;2010年
2 黄松林;野生动物致人损害救济立法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03年
3 诸程骏;野生动物所致损害的国家补偿制度初探[D];华东政法学院;2004年
4 陈卓;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国家补偿制度研究[D];重庆大学;2006年
5 刘阳春;我国环境行政补偿制度的建构[D];湖南大学;2008年
6 程燕妮;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探究[D];南京师范大学;2008年
7 蒋厚峰;野生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09年
8 翁迎晓;野生动物致人损害新型行政补偿问题研究[D];苏州大学;2010年
本文编号:131398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uanjingziyuanfa/13139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