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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性重叠,抑或领域性交叉?——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关系省思

发布时间:2021-07-11 03:34
  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在表面上似乎存在一种领域性交叉关系,但其实质是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在调整同一社会关系时的层次性"投射"重叠。作为环境法的核心范畴,环境法权结构是环境法区别并独立于其他部门法的质的规定性和功能依据。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和环境污染侵权救济的分层建构、公众环境权的实现路径以及环境刑法的刑法本质等逐渐清晰的研究趋势和结论是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层次性重叠关系的确当例证。以层次性重叠关系审视,环境立法法典化、环境司法专门化等当下环境法学研究中的诸多难点问题将会迎刃而解。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 2019,(1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层次性重叠关系: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关系的新视角
    (一)由“法刑关系”说开去
    (二)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非交叉关系现象
    (三)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层次性重叠关系的提出
二、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层次性重叠关系的证成
    (一)层次性重叠关系中环境法核心范畴的识别
    (二)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层次性重叠关系的例证
        1.生态环境损害救济与环境污染侵权救济的分层建构
        2.公众环境权的实现路径
        3.环境刑法的刑法本质
三、层次性重叠关系视角对环境法热点问题研究的启发
    (一)层次性重叠关系对环境立法法典化研究的贡献
    (二)层次性重叠关系对环境司法专门化研究的贡献
结 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责任的立法进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章存在的问题及解决[J]. 王秀卫.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9(02)
[2]2012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没有实现环境公益诉讼“人法”[J]. 徐祥民.  清华法学. 2019(03)
[3]中国环境立法法典化的模式选择[J]. 党庶枫,郭武.  甘肃社会科学. 2019(01)
[4]环境权的中国生成及其在民法典中的展开[J]. 吴卫星.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6)
[5]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反思与重构——宪法解释的视角[J]. 陈海嵩.  东方法学. 2018(06)
[6]环境法回归 路在何方?——关于环境法与传统部门法关系的再思考[J]. 吕忠梅.  清华法学. 2018(05)
[7]民法典中环境权的规范构造——以宪法、民法以及环境法的协同为视角[J]. 张震.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3)
[8]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关联诉讼衔接规则的建立——以德司达公司案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判例为鉴[J]. 汪劲.  环境保护. 2018(05)
[9]将环境法典编撰纳入十三届全国人大立法计划[J]. 吕忠梅.  前进论坛. 2017(04)
[10]检察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与理论探索[J]. 刘艺.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7(02)



本文编号:327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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