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江苏实践
发布时间:2021-12-09 22:48
<正>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应赔尽赔。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具体实践。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在江苏等7个省市部署开展改革试点。生态损害赔偿
【文章来源】:群众. 2019,(06)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
明确赔偿权利人及承办人
加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能力建设
积极开展案例实践
为国家层面提供经验
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研究[J]. 江慧,姜伟. 江苏科技信息. 2020(07)
本文编号:3531447
【文章来源】:群众. 2019,(06)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
明确赔偿权利人及承办人
加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能力建设
积极开展案例实践
为国家层面提供经验
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研究[J]. 江慧,姜伟. 江苏科技信息. 2020(07)
本文编号:353144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uanjingziyuanfa/3531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