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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环境法需要法典化——基于法律复杂化理论的证成

发布时间:2022-02-20 18:01
  环境法治四十年的环境法律制度变迁,经历了一个从"环境加法时代"到"环境减法时代"的转向。实证研究表明,"环境加法时代"构筑的环境法律体系日益呈现出肥大化、技术化、不统一和不确定的法律复杂化表征,并引发了现实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加、环境决策(或判决)的可接受性减弱、环境法治秩序"液态化"和环境法律的可信赖性降低等机能障碍。在"环境减法时代",环境法法典化议题的形成既非"政治狂欢"亦非"理论幻构",而是旨在通过法典高度的简约性、便捷的适用性、严密的逻辑性和适度的稳定性,来消解环境法律复杂化及其附带的复杂性机能障碍。编纂引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法典正当其时。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9,25(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9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缘起:“环境减法时代”的制度均衡难题
    (一) 环境法治四十年的制度变迁概览
    (二) 环境法法典化的既有讨论与评析
二、编纂动因:环境法律复杂化的形成及危害
    (一) 肥大化:“浩如烟海”的环境法
    (二) 技术化:“威不可测”的环境法
    (三) 不统一:“首尾乖互”的环境法
    (四) 不确定:“朝令夕改”的环境法
三、追本溯源:环境法律复杂化的形成原因
    (一) 强制性制度变迁引发环境法律肥大化
    (二) 科技属性带来环境法律技术化
    (三) 路径依赖导致环境法律不统一
    (四) 突击立法造成环境法律不确定
四、路径选择:借法典化消解环境法律复杂化
    (一) 法典化消解环境法律复杂化的内在机理
        1.通过法典的简约性化解环境法律肥大化
        2.借助法典的适用性因应环境法律技术化
        3.依靠法典的逻辑性解决环境法律不统一
        4.凭借法典的稳定性消解环境法律不确定
    (二) 环境问题对环境法典的挑战与环境法典的应对
结 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环境法法典化的证成与构想[J]. 王灿发,陈世寅.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9(02)
[2]比较法视野中的我国环境法法典化[J]. 李艳芳,田时雨.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9(02)
[3]环境法法典化的内在逻辑基础[J]. 邓海峰,俞黎芳.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9(02)
[4]中国环境立法法典化的模式选择[J]. 党庶枫,郭武.  甘肃社会科学. 2019(01)
[5]环境监管中的“规范执行偏离效应”研究[J]. 曹炜.  中国法学. 2018(06)
[6]迈向科学化现代化的中国法学[J]. 张文显.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8(06)
[7]环境法学的中国现象:由来与前程——源自环境法和法学学科发展史的考察[J]. 汪劲.  清华法学. 2018(05)
[8]环境法回归 路在何方?——关于环境法与传统部门法关系的再思考[J]. 吕忠梅.  清华法学. 2018(05)
[9]民法典“绿色化”与环境法典的调适[J]. 吕忠梅,窦海阳.  中外法学. 2018(04)
[10]论中国民法典的公共精神向度[J]. 吴飞飞.  法商研究. 2018(04)

硕士论文
[1]论中国环境法的非法典化[D]. 赵传朋.山东师范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63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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