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水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对策
发布时间:2022-07-11 19:53
结合德州市水利综合改革过程中存在机制不优、队伍不强、能力不足等问题,提出深入推进市、县级水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1 改革现状
1.1 改革后继续承担执法职能的队伍
1.2 将行政执法权划转到县综合执法局
1.3 将行政执法权划转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4 职责划转到农业农村局行政科室
1.5 职责与人员分别划转不同单位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尚未建立有效的衔接机制
2.2 执法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2.3 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强
3 对策建议
3.1 建立有效的执法衔接机制
3.2 加强执法协作
3.3 强化执法监督
3.4 强化综合执法队伍的规范化
本文编号:3658776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1 改革现状
1.1 改革后继续承担执法职能的队伍
1.2 将行政执法权划转到县综合执法局
1.3 将行政执法权划转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4 职责划转到农业农村局行政科室
1.5 职责与人员分别划转不同单位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尚未建立有效的衔接机制
2.2 执法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2.3 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强
3 对策建议
3.1 建立有效的执法衔接机制
3.2 加强执法协作
3.3 强化执法监督
3.4 强化综合执法队伍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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