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为“绿水青山”而转变
发布时间:2024-02-07 03:20
<正>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和重要的经济、社会资源,事关生存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和国家外交战略大局。现行《森林法》1984年经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98年和2009年进行了修正。30余年的实施,其在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促进林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响应时代呼唤,转变发展理念原则
兼顾多重效益,转变经营管理模式
重视主体利益,转变制度保障设计
本文编号:3896674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响应时代呼唤,转变发展理念原则
兼顾多重效益,转变经营管理模式
重视主体利益,转变制度保障设计
本文编号:389667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uanjingziyuanfa/38966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