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乡村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研究
发布时间:2024-03-10 04:28
构建乡村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不仅有利于保护农村生态环境,还是未来法治发展的方向。从我国乡村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基本概况入手,阐述提起乡村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法理依据。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原告资格狭窄、受案范围模糊等问题,和理论依据中存在的诉的利益、环境权、乡政村治模式运用不足等问题,在借鉴相关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通过拓宽原告资格、明确受案范围、完善诉前督促程序、推行乡村调解等措施推动乡村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发展,进而推动乡村振兴。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乡村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基本概况
(一)相关概念明晰
(二)立法现状及其现实障碍因素
1. 立法现状
2. 现实障碍因素
二、乡村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法理依据
(一)诉的利益
(二)环境权理论
(三)乡政村治模式
三、法治国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域外考察
(一)美国私人检察总长制度
(二)法国越权之诉
(三)德国公益代表人之诉
四、建构我国乡村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想
(一)拓宽原告资格
(二)明确受案范围
(三)完善诉前督促程序
(四)推行乡村调解制度
本文编号:3924242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乡村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基本概况
(一)相关概念明晰
(二)立法现状及其现实障碍因素
1. 立法现状
2. 现实障碍因素
二、乡村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法理依据
(一)诉的利益
(二)环境权理论
(三)乡政村治模式
三、法治国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域外考察
(一)美国私人检察总长制度
(二)法国越权之诉
(三)德国公益代表人之诉
四、建构我国乡村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想
(一)拓宽原告资格
(二)明确受案范围
(三)完善诉前督促程序
(四)推行乡村调解制度
本文编号:392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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