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知情权立法现状及其完善——以《奥胡斯公约》为参照
发布时间:2024-06-03 03:36
我国现行有关信息公开、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大多涉及环境知情权保护,但仍存在诸如环境信息不畅通、信息公开流于形式、法律规范尤其是地方立法中环境知情权规范陈旧、可操作性不强、未配合公众参与需要等问题。《奥胡斯公约》在环境知情权保护方面最为完善,参照其成功经验,同时充分考虑我国立法现状和环境保护实际,对完善我国环境知情权立法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公约下环境知情权的规范和发展
(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不断细化
(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不断完善
(三)环境知情权与参与权相协调
二、我国环境知情权立法现状
(一)环境知情权的国家立法
(二)环境知情权的地方立法
三、公约对完善我国环境知情权立法的启示
(一)扩展环境知情权主体
(二)拓宽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
(三)明确环境信息公开责任,加强追责力度
(四)配合公众参与的需要
四、结语
本文编号:3988113
【文章页数】: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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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约下环境知情权的规范和发展
(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不断细化
(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不断完善
(三)环境知情权与参与权相协调
二、我国环境知情权立法现状
(一)环境知情权的国家立法
(二)环境知情权的地方立法
三、公约对完善我国环境知情权立法的启示
(一)扩展环境知情权主体
(二)拓宽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
(三)明确环境信息公开责任,加强追责力度
(四)配合公众参与的需要
四、结语
本文编号:398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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