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婚姻法修订看中国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
本文关键词:从婚姻法修订看中国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从婚姻法修订看中国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
从婚姻法修订看中国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
《婚姻法》的制定与修订体现着社会对婚姻关系所进行的约束和保障,并且可以从制度的角度折射出社会在婚姻家庭问题上的主流文化与价值。由于所处的历史时期不同,《婚姻法》也随之进行修订内容,一方面尊重个人和婚姻自由的思想始终贯穿其中,另一方面也不同程度地体现出法律制度在婚姻价值观念上的引导与整合作用。《婚姻法》的修改,不但体现了半个世纪以来中国人社会文化与价值观念的变迁,同时也反应出中国人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 1950年颁布实施的《婚姻法》分8章共27条,第l条就明确言明: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从第一部婚姻法的具体实际内容看,完全符合当时中国人的婚姻状况,从事实上保护了婚姻并且也确立了新的婚姻制度。最重要的是在国人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上起到了更新与启示的作用。与此同时,女性的地位和作用在婚姻家庭中逐渐的凸显,被家庭和社会所认同。内政部在婚姻法颁布五年后对全国27个省市婚姻状况的统计表明,合法婚姻已占申请登记结婚总数的95%。这表明新的婚姻制度在形式上得到了确立,并且人们从思想上认可新婚姻制度。婚姻法确立后,整个中国社会也产生了新的婚姻家庭观念,那就是一夫一妻、婚姻自由、男女平等新的婚姻观念与价值观念。而事实上,一个新制度能够真正的确立,它是需要整个社会从文化和价值层面形成此观念,观念形成了制度自然就等到确立。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第二部《婚姻法》,并于1981年1月1日起实施。相比1950年的《婚姻法》,第二部《婚姻法》章数由八章缩减到五章,但总条目则由27条增加到37条。也就是说,虽然章数减少了,但实际内容却有所增加。第二部《婚姻法》进一步重申了1950年婚姻法中的基本原则和行之有效的规定。处在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社会婚姻家庭关系有了很大的变化,根据新的变化需求新《婚姻法》在内容上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首先,在总则上增不了两条重要内容。
(1)实行计划生育,由于当时中国人口基数大,必须用法律来制约人口问题。(2)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此条法律所讲的不但要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更重要的是要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这表明我们社会传统的家庭结构及其有关家庭的价值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在百事孝为先的传统中国家庭中,家庭和家族是每个人的中心,家族中年长者的地位和权威性轻易不受动摇,所以在1950年的婚姻法中并没有提出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条目和内容。然而到了现代社会,社会处于改革开放阶段,社会成员流动性大,同时世界文化也给当代人带来了更多的刺激及新鲜的想法。中国的传统观念正在被动摇,与之而来的是个人价值的凸显,人们生活的重心发生了转移,这些现象的出现自然挑战了传统家庭或家族价值的中心地位。人们的家族意识逐渐淡薄,同时也动摇着长辈的权威地位,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只顾自己享受而不顾老年人权益,更有甚者还把老人遗弃在外不履行养老义务。既然传统文化与价值已经无法正常维系家庭关系和保护老年人的应有权利,那么,就只能借助于法律制约的力量。由于此种社会现象越来越多,便促使第二部《婚姻法》中加入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其次,在第四章《离婚中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从这一条便能判断出在离婚理由问题上的准则性规定:对离婚案件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再判离婚。这表明注重家庭的传统观念仍然被重视,同时也折射出法律对维护家庭稳定的作用。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是第二部婚姻法中修改的一条内容,依据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离婚与否,这一条非常明显的体现了婚姻中人的自主性,说明《婚姻法》不再是刻板冰冷的法律条文,而是更多的注入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革,而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细胞,,家庭的变化折射并反映着社会的变化。社会在变,人们的思想在改变,人们对待婚姻家庭的态度也随
本文关键词:从婚姻法修订看中国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3093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yflw/2309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