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婚姻收养管理工作
本文关键词:新中国首部婚姻法的历史价值再评价,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2010年婚姻收养管理工作
索取号:AA9312001-2011-001发布日期:2011-11-17 保护视力色: 【字体: 】
2010年,全年共办理国内结婚登记126296对,比上年下降14.33%。其中,“两地婚姻”46481对,占总数的36.80%,比上年下降17.32%;复婚登记5514对,占总数4.37%,比上年下降8.84%。全市共办理离婚登记37334对,比上年下降3.71%。
全市共办理涉外国人、涉华侨、涉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的结婚登记2236对,比上年下降10.27%,涉及73个国家和地区。全市共办理涉外国人、涉华侨、涉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离婚404对,比上年上升0.50%。
全市共办理国内外收养登记830件,比上年上升18.57%。其中,国内收养登记615件,占总数的74.09%,比上年下降6.82%;涉外收养登记215件,占总数的29.90%,比上年上升437.50%。一、2010年工作情况
(一)结合服务世博,深入开展全市婚姻登记规范化窗口建设。
1、开展婚姻登记员培训,确保登记员持证上岗。2010年3月,全市160余名婚姻登记员参加了由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市社工培训中心组织的2010年上海市婚姻登记员岗位资格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了婚姻管理综述,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婚姻登记信息化和办好世博窗口规范建设等。登记员还参观学习了崇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9月,我们又对全市新进婚姻登记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所有登记员均通过培训,持证上岗。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婚姻登记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
2、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保证窗口服务水平。2010年5月1日世博开幕以来,全市婚姻登记窗口单位按照“平安、有序、热情、温馨”的工作要求,为确保世博期间窗口服务工作的平安有序,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做好世博期间婚姻登记工作的通知。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制定迎世博窗口服务工作方案。在整个世博期间,全市各婚姻登记窗口坚持按照窗口文明行业创建和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保持硬件环境设施的整洁、温馨,抓好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态度,严格依法行政和热情服务。继续开展周六为民服务和元旦、五一、十一的婚姻登记服务工作。在文明行业测评中,婚姻登记窗口是市民满意的行业,获得88.08分,婚姻管理处获得“迎世博优质服务奖”的荣誉称号。
3、平稳有序的完成世博期间特殊日子的婚姻登记工作。为应对特殊节假日、大流量的新人登记等特殊情况的发生,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均制定婚姻登记工作应急预案,预案包括组织领导、安全保障、信息化保障等方面措施,确保做好特殊日、结婚登记高峰日的登记服务工作。5月1日,世博开幕当天,全市共办理1218对结婚登记。10月1日,共办理524对结婚登记。
2010年10月10日,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10150对(其中,涉外国人、港澳台、华侨结婚登记57对),全市19个婚姻登记机关共23个登记点依法、有序、热情完成了结婚登记工作。
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2010年10月10日向社会开放办理婚姻登记的通知》(沪民婚发[2010]5号文),要求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在2010年10月10日向社会开放办理结婚登记。各区县民政局纷纷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10月10日婚姻登记各项准备工作。市民政局还在信息化方面加强了婚姻登记机关的力量,除了在外网上开通网上预约功能,方便当事人预约结婚登记外,,还专门通过媒体以及在民政网上发布信息,提醒准新人主动提前到婚姻登记机关做好预约登记和资料预审工作。此外,市民政局还专门在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上开发了在线结婚登记预约功能,方便婚姻登记员在当事人前来办理预约结婚登记时,通过身份证读卡器提前将信息预存到系统,以便在登记日快速调用。截至10月8日,全市通过各种渠道进行10月10日婚姻登记预约并已通过资料预审的准新人近7000对。
各区县政府和民政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协调区县公安、电信等部门,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各区县民政局充分调动全局力量,并发动志愿者维持现场秩序和做好登记辅助工作。10月10日,各区县民政局领导都到婚姻登记机关现场指挥协调。很多区县婚姻登记机关从凌晨开始打证,6点左右开始对外接待登记。由于预约登记和资料预审工作的开展,各区县均很好的做到了人员的分流,避免了登记机关人员高度聚集,有效预防了公共安全事件。为了确保满足所有希望在这天登记的结婚登记当事人,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员几乎都连续工作超过15个小时。
4、举办各种具有世博元素的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倡导婚姻习俗新风。五一,徐汇区婚姻登记机关举办了“共聚世博、放飞真爱”集体颁证仪式,邀请全国劳模、市劳模为新人颁发证书。嘉定区婚姻登记机关将婚姻登记与百年一遇、终身大事与上海世博联系起来,将世博、海宝等元素融入“五一”颁证,并向每对新人赠送了“海宝”纪念品。浦东新区婚姻登记机关开展了“喜迎世博盛会,携手美满人生”结婚登记颁证仪式。青浦区举办了“青浦,我们的生活更美好”水乡主题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十一,杨浦举办“传承杨浦历史,共度美好未来”纪念建国六十一周年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为十对新人颁发了结婚登记证书。卢湾区举办了“相约世博,幸福婚姻—结婚登记户外集体颁证仪式”。
5、坚持各类人性化便民服务。继续开展百姓休息我上班、周六为市民提供登记服务,并在元旦、五一、十一向社会开放,建立中午值班制度,方便当事人。
(二)组织开展“和谐家庭与制度创新——纪念婚姻法实施60周年”上海论坛,参加全国婚姻家庭研讨会暨婚姻法颁布60周年的纪念大会。
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联合上海婚姻家庭研究会和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家庭研究中心,共同开展纪念婚姻法实施60周年论文征集活动,并于4月13日举行上海论坛。80余名专家参加了会议,4位专家做了主题发言:上海社科院家庭研究中心研究员徐安琪的新中国首部婚姻法的历史价值再评价、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处长周吉祥的民政部门在推动和谐婚姻家庭建设中的作用、上海妇联权益部干部黄深红的回眸、进步、思考:浅谈维护女性在离婚中的权益及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许莉的回顾与展望:新中国首部婚姻法颁布实施六十周年。论坛收集了30篇论文汇编成册。
上海市民政局参加全国婚姻家庭研讨会暨婚姻法颁布60周年的纪念大会。上海市民政局选送了27篇论文,10篇论文被大会评为优秀论文奖,市局获优秀组织奖。
(三)组织召开全国部分城市婚姻管理工作座谈会。
上海市民政局邀请北京、广州、青岛、哈尔滨、长春、武汉等11个城市的婚姻管理干部代表参加全国部分城市婚姻管理工作座谈会。马伊里局长、王万里副局长和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陈光耀参加了会议。会议播放了上海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历程的专题片,代表们交流了各地婚姻工作经验。会议还组织代表参观了上海世博会,并考察了浦东新区、闵行区、徐汇区婚姻登记中心。
此外,上海市民政局开展“十一五”期间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总结工作,形成总结报告报民政部,上海民政局被评为“十一五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突出贡献”单位;开展“十二五”收养和婚介管理工作专题调研,形成《关于上海收养登记中新问题新情况的调研》、《从现代服务业视野透视婚介服务业的发展状况与趋势》和《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实践与探索》三篇调研报告。
(四)指导区县贯彻解决“事实收养”的文件。
上海市民政局指导区县贯彻落实《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民婚发[2009]5号文件)。结合个案进行专题研讨,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做好“事实收养”审批环节与户口迁移的协调,并加强与市公安局人口办的联合调研审批,加强对区县收养登记工作中疑难案例的研究与指导。
(五)婚介机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召开婚介机构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婚介机构负责人进行“迎世博、保平安”专题培训,本市49家婚介机构被评为“迎世博、保平安”诚信婚介机构;组织开展对婚介机构的行政执法检查,加强区县民政部门对辖区内婚介机构检查的指导;做好《上海市婚介机构服务标准》起草、评审工作;直接和间接对婚介行业的来信、来访和投诉、纠纷进行处理。
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
二O一O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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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43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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