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金融法论文 >

民间金融法律规制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03 18:09

  本文关键词:民间金融法律规制研究


  更多相关文章: 民间金融 民间借贷 合会 高利贷 法律规制


【摘要】:2011年爆发的民间借贷危机暴露出我国民间金融领域存在诸多问题,譬如民间资本“投资难”、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难”、民间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民间金融体制亟待改革等,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完善我国民间金融法律规制成为当前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中的重要热点问题。 法律视野下的“民间金融”是指在官方、正规金融市场以外发生的,非基于国家或正规金融机构信用、缺乏金融监管的货币资金(为主的)融通活动。民间金融可从法律效力、组织机构形态、发展形态和法律性质上进行类型化区分。 民间金融法律规制具有其深厚的合理性基础。从理论基础上来说,民间金融法律规制以国家干预下的金融自由主义思想、“市场失灵”理论和社会契约理论为思想理论支撑;从现实必要性角度来看,完成我国民间金融领域面临的主要任务离不开法律规制手段,包括完善民间金融法制和规范金融市场、防范和化解民间金融危机、满足市场投融资需求、促进良性民间金融体系的形成等。民间金融法律规制应以区别规制原则、重点规制原则和比例规制原则为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追求经济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实现对民间金融最小程度、最经济、最合理的干预。 我国民间借贷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难以防范民间借贷危机。民间借贷从法律效力上可区分为合法借贷与非法借贷。民间合法借贷可划分为民间民事借贷和商事信贷,非法借贷可划分为非法经营性借贷、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类借贷。建议我国根据民间借贷的法律类别,坚持区别规制、重点规制和比例规制原则,制定专门的“非银行信贷保护法”,辅以制定“利率限制法”和“非法金融整治法”,通过多重立法综合规制民间借贷。 合会金融活动在中间形态的民间金融中最具社会现实性和影响力。合会是一种民间互惠式信用组织,合会金融活动的法律属性是民间自发的一种互惠式的集体金融合约安排。合会“倒会”风险的产生根源在于合会活动对民间信用(信任)的极度依赖,而非建立在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的现代担保物权制度基础上。我国适宜综合借鉴台湾地区、香港地区规制合会的态度和策略,立足国内合会演变和发展现状区分规制合会,顺应国际趋势专门立法规制合会活动,维持合会的传统性和民间性。 民间信贷和私募基金是专业形态的民间金融中最具社会影响力和亟待法律规制的两类。民间商事信贷是民间信贷规范的重点,民间隐性的经营性借贷是民间信贷规范的难点。我国应确立民间隐性的经营性借贷的法律认定标准和识别方法,对其进行阳光化、合法化和规范化改造,建构民间商事信贷监管机制,发挥政策在商事信贷发展中的引导作用。私募基金在我国经历了六个发展阶段,2013年《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的出台宣告我国私募基金进入规范发展阶段。通过分析我国私募基金规制立法的利弊,建议我国对公司型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的运作作出必要规范,出台“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细则”或制定专门的“非公开募集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展私募基金参与期货市场的范围并加强对其参与期货市场的监管,适当调低专门从事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人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的进入门槛,通过行政和法律措施促使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成为我国私募基金主流发展方向。 异常形态的民间金融以高利贷活动最为典型,它是简单形态、中间形态和专业形态的民间金融所面临的共性问题。我国尚无专门打击高利贷的法律和刑事罪名,由于高利贷活动社会危害严重、缺乏法律定义和认定标准、受到的监管薄弱、实践中能够独立成罪而刑事打击上却无法可依、导致民间借贷利率不断推高等原因,在比较分析境外高利贷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建议我国制定“反高利贷法”并将高利贷入罪,实现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全面规制高利贷活动。
【学位授予单位】:复旦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3;D922.28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冯兴元;合会组织的是与非[J];银行家;2005年08期

2 刘辉;市场失灵理论及其发展[J];当代经济研究;1999年08期

3 刘道云;;我国人格权保护的限度[J];东方法学;2011年03期

4 刘新荣;陈亚东;;高利贷的危害与政策回应[J];当代经济管理;2009年06期

5 黄学贤;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研究[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1年01期

6 余凌云;;论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J];法学家;2002年02期

7 张宇润;;金融自由和安全的法律平衡[J];法学家;2005年05期

8 蔡福元;对当前高利贷问题的探讨[J];法学;1986年06期

9 季立刚;;我国近代关于民商立法模式的三次论争[J];法学;2006年06期

10 胡军;陈建林;;台湾和温州民间金融组织发展历程的比较分析——以合会为视角[J];南方金融;2008年08期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郑启福;中国合会法律问题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0年

2 陈蓉;论我国民间金融管制的重构[D];西南政法大学;2008年

3 肖琼;我国民间金融法律制度研究[D];中南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1249565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rfa/1249565.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2bc39***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