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规制研究 (1).pdf 全文免费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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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规制研究姓名:卢群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经济法学指导教师:王芳20100607中文摘要在目前国内流动性过剩较大的形势下,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体系显得尤为迫切。而在国际上通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主流的直接投资工具,可以成为深化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的有效路径。给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个合法的空间势在必行,加快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立法规制,协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有关法律法规的关系更是当务之急。中国有关法律政策的制定应着眼于促使私募股权基金将其价值创造活动置于法律规制之下,通过投资于中国境内资产为投资者和其他相关主体创造价值,同时促进我国整个经济运行的良性发展。对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基金而言,如何在国内金融市场为它们创造通畅的退出渠道,从而推动这些基金真正的本土化运营,是很重要的。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言,在注册登记、投资主体、退出机制、监管等方面进行立法监控更有必要。本文在对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现状的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问题作出评述,对我国今后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立法规制提出了一些建议,认为应进一步从组织形式、注册登记、退出方式、监管等方面尽快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问题进行相关立法,从而使其有法可依。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法律规制监管AbstractAtpresentdomesticliquiditylargersituation,vigorouslydevelopdirectfinancingsystemappearsmoreimportantandurgent.Andintheinternationalpracticeofprivateequityfundsasamainstreamofdirectinvestmenttools,eChina'sfinancialdeepeningthereformandinnovationofefficientpaths.Givingprivateequityfundalegitimatespaceimperative,acceleratethelegislationofprivateequityfundstostren舀henlegislationandregulationofprivateequityfundprivateequityfundsandcoordinatetherelevantlawsandregulationsofthefittestrelationship.China'srelevantlawsshouldfocusonthepolicytoprivateequityfundswillbeitsvaluecreationactivitiesunderthelawsandregulationsinChina,throughdomesticassetsinvestmentforinvestorsandotherrelatedsubjecttocreatevalue,andpromotethehealthydevelopmentofeconomicoperation.Forprivateequityinvestment向nd,howinthedomesticfinancialmarketastheycreateunobstructedexitchannel,thuspromotingthelocalizationoftherealoperation,thefundisveryimportant.Forprivate-equityfunds,register,theinvestmentsubjectandwithdrawalmechanism,regulationlegislationmonitoringetcmorenecessary.Basedonourprivateequityfunddevelopmentbasedontheanalysisofthestatusquo,private-equityfunds,existingproblemsforthefutureofprivateequityfundstoregulate,anizationalform,registration,exitmanner,supervisionofprivateequityfundsproblemsrelatedlegislation,makingitwork.KeywordsPrivateEquityinvestmentLegalRegulationRegulation西北大学学位论文知识产权声明书本人完全了解西北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本人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西北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同时授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机构将本学位论文收录到《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或其它相关数据库。保密论文待解密后适用本声明。学位论文作者签名:Ⅻ6引乒7旧指导教师签名:州啤如丁西北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本论文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西北大学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尹君哥一口年6月夕日两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1选题背景及意义第一章绪论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在真正市场需求推动下市场自觉产生的结果。在目前国内流动性过剩较大的形势下,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体系显得尤为迫切。而在国际上通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主流的直接投资工具,可以成为深化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的有效路径。随着我国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成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兴起初见端倪,因此作为理论指导,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关注也就变得十分现实而迫切。无论是国际的大趋势还是我国的现实状况,都要求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给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个合法的空间势在必行这是时代的呼声和市场的需求。加快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协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有关法律法规的关系更是当务之急。1.2研究现状分析虽然《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的修订,私募股权基金的建立已经有了法律依据,对于私募股权基金采取的公司制、契约型、有限合伙制的具体组织形式,但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部门及其具体职能的划分,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退出,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的具体要求,以及各相关方之间的责任义务等具体实施细则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中国有关法律政策的制定应着眼于促使私募股权基金将其价值创造活动置于法律规制之下,通过投资于中国境内资产为投资者和其他相关主体创造价值,同时促进我国整个经济运行的良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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