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银行业监管权的制衡
发布时间:2022-01-05 19:35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以银行业监管为重点,全球进入了新一轮的金融监管改革。中国作为全球经济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开始了包括银行业监管在内的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由于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也是新兴市场国家,银行业的监管模式不成熟且具有鲜明的行政权主导特点。法治基础薄弱、市场化和自律机制缺失,过度监管与监管不足现象同时存在。如何制衡监管权,夯实法治基础,协调各监管权主体,是完善监管体系的重要问题。本文分析了制衡监管权的理论和现实依据。结合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在制衡监管权方面的实践,与中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最新成果进行比较,从协调监管权主体,在监管中引入市场化机制以及建立再监督体系方面提出了关于制衡银行监管权的建议。本文的第一章主要是对制衡银行监管权的研究背景做了简要介绍,明确了本文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分析了研究的意义以及要到达到的研究目的。第二章主要对银行业监管权及其制衡的理论依据进行了分析。重点对我国银行监管现状做了介绍,通过具体案例梳理了我国当前存在的监管不足和过度监管现象,为进一步分析对银行监管权的制衡做好准备。第三章主要采用比较分析,集中介绍了美国和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监管模式,分别对...
【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江苏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3 研究现状
1.4 论述思路及研究方法
第2章 对银行业监管权制衡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分析
2.1 银行监管权的概念和本质
2.2 银行监管权存在的理论前提
2.3 对银行监管权制衡的理论依据
2.4 对银行监管权制衡的现实需求
2.4.1 监管缺位需要补位
2.4.2 过度监管需要制约
第3章 银行业监管权制衡的国际比较
3.1 美国的“伞形”监管模式及其制衡
3.2 德国的“一体化”监管模式及其制衡
3.3 中国特色监管模式及其制衡
3.4 小结
第4章 完善我国银行监管权制衡的建议
4.1 平衡各监管主体权力
4.1.1 建立监管主体协调机制
4.1.2 提升监管主体的独立性
4.1.3 划分监管主体的权力界限
4.2 制约各监管主体权力
4.2.1 发挥市场化中介服务机构作用
4.2.2 形成对监管主体的再监督体系
4.2.3 完善对监管主体的问责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一、著作类
二、论文类
三、未发表毕业论文
四、法律法规及新闻报刊类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商业银行法律监管的困境及出路[J]. 朱顺. 现代管理科学. 2015(01)
[2]我国银行监管机构问责制度研究[J]. 曹铮铮. 经营管理者. 2014(10)
[3]后危机时代美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J]. 党鸿钧,宋萍. 甘肃金融. 2013(08)
[4]当下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改革的焦点与问题[J]. 韩龙. 法学家. 2010(05)
[5]次贷危机后对银行监管权配置的法律思考[J]. 杨松,魏晓东. 法学. 2010(05)
[6]危机后德国金融监管改革述评[J]. 汤柳.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10(03)
[7]后危机时期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框架解读[J]. 陈柳钦. 金融管理与研究. 2010(02)
[8]我国银行业监管体系分析——基于监管偏好与反管制的视角[J]. 晏宗新. 中国工业经济. 2009(12)
[9]金融危机与德国金融法律制度研究[J]. 孙珺. 德国研究. 2009(02)
[10]中国金融监管模式法律定位的法理缺陷及其完善[J]. 刘刚. 广东金融学院学报. 2007(03)
博士论文
[1]银行监管权配置的法律问题研究[D]. 魏晓东.辽宁大学 2010
硕士论文
[1]论我国金融创新与监管关系的法律调整[D]. 王璟.武汉工程大学 2012
[2]论对银行监管权的监督[D]. 叶婉玉.湖南大学 2012
本文编号:3570951
【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江苏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3 研究现状
1.4 论述思路及研究方法
第2章 对银行业监管权制衡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分析
2.1 银行监管权的概念和本质
2.2 银行监管权存在的理论前提
2.3 对银行监管权制衡的理论依据
2.4 对银行监管权制衡的现实需求
2.4.1 监管缺位需要补位
2.4.2 过度监管需要制约
第3章 银行业监管权制衡的国际比较
3.1 美国的“伞形”监管模式及其制衡
3.2 德国的“一体化”监管模式及其制衡
3.3 中国特色监管模式及其制衡
3.4 小结
第4章 完善我国银行监管权制衡的建议
4.1 平衡各监管主体权力
4.1.1 建立监管主体协调机制
4.1.2 提升监管主体的独立性
4.1.3 划分监管主体的权力界限
4.2 制约各监管主体权力
4.2.1 发挥市场化中介服务机构作用
4.2.2 形成对监管主体的再监督体系
4.2.3 完善对监管主体的问责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一、著作类
二、论文类
三、未发表毕业论文
四、法律法规及新闻报刊类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商业银行法律监管的困境及出路[J]. 朱顺. 现代管理科学. 2015(01)
[2]我国银行监管机构问责制度研究[J]. 曹铮铮. 经营管理者. 2014(10)
[3]后危机时代美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J]. 党鸿钧,宋萍. 甘肃金融. 2013(08)
[4]当下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改革的焦点与问题[J]. 韩龙. 法学家. 2010(05)
[5]次贷危机后对银行监管权配置的法律思考[J]. 杨松,魏晓东. 法学. 2010(05)
[6]危机后德国金融监管改革述评[J]. 汤柳.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10(03)
[7]后危机时期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框架解读[J]. 陈柳钦. 金融管理与研究. 2010(02)
[8]我国银行业监管体系分析——基于监管偏好与反管制的视角[J]. 晏宗新. 中国工业经济. 2009(12)
[9]金融危机与德国金融法律制度研究[J]. 孙珺. 德国研究. 2009(02)
[10]中国金融监管模式法律定位的法理缺陷及其完善[J]. 刘刚. 广东金融学院学报. 2007(03)
博士论文
[1]银行监管权配置的法律问题研究[D]. 魏晓东.辽宁大学 2010
硕士论文
[1]论我国金融创新与监管关系的法律调整[D]. 王璟.武汉工程大学 2012
[2]论对银行监管权的监督[D]. 叶婉玉.湖南大学 2012
本文编号:357095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rfa/3570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