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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移动支付行政监管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02-08 19:31
  移动支付是利用移动终端搭载移动网络进行支付的方式,其具有移动性、实时性和定制性的优势。移动支付行政监管,是指有监管权限的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并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对移动支付参与主体进行干预和控制。移动支付过程中存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复杂、安全隐患多、移动支付市场尚不稳定的问题,为应对此类问题对移动支付进行行政监管是十分必要的。移动支付行政监管必须秉承“审慎包容”的行政监管理念并坚持依法监管原则、比例原则、越权无效原则和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对移动支付全过程进行事前(行政许可)、事中(行政监督检查)和事后(行政处罚)等全方位的行政监管。当前,我国对移动支付的行政监管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客观问题。与移动支付最为密切的是2019年实施的《电子商务法》与同年修订实施的《电子签名法》,两部法律对其规定内容过于笼统,操作性略显不足;以2015年颁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和2017年央行相继出台的《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调整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的通知》为主的行政立法的法律层级过低。总之,宏观立法层面问题... 

【文章来源】:河北大学河北省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移动支付行政监管基本理论
    1.1 移动支付概述
        1.1.1 移动支付的概念与特征
        1.1.2 移动支付的分类及运营模式
    1.2 移动支付行政监管的概念与特征
    1.3 移动支付行政监管的必要性
        1.3.1 法律关系主体较为复杂
        1.3.2 移动支付存在安全隐患
        1.3.3 移动支付市场尚不稳定
    1.4 移动支付行政监管的原则
        1.4.1 依法监管原则
        1.4.2 比例原则
        1.4.3 越权无效原则
        1.4.4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1.5 移动支付行政监管的内容
第二章 我国移动支付行政监管的现状与不足
    2.1 我国移动支付行政监管的现状
        2.1.1 我国移动支付行政监管的法律依据
        2.1.2 我国移动支付行政监管的制度设计
    2.2 我国移动支付行政监管的不足
        2.2.1 我国移动支付行政监管法律依据不足
        2.2.2 我国移动支付行政监管主体及其权限不清
        2.2.3 我国移动支付行政监管方式不合理
        2.2.4 我国移动支付行政监管救济途径不畅
第三章 移动支付行政监管的域外考察及其启示
    3.1 移动支付行政监管的域外考察
        3.1.1 美国的移动支付行政监管制度
        3.1.2 欧盟的移动支付行政监管制度
        3.1.3 韩国的移动支付行政监管制度
    3.2 域外移动支付行政监管的启示
第四章 加强我国移动支付行政监管的对策
    4.1 完善我国移动支付行政监管的法律体系
        4.1.1 提高移动支付的立法层级
        4.1.2 通过行政立法完善移动支付行政监管配套制度
    4.2 明确我国移动支付行政监管的主体及其权限
        4.2.1 明确我国移动支付行政监管的主体
        4.2.2 明确我国移动支付行政监管主体的监管权限
    4.3 转变我国移动支付行政监管方式
        4.3.1 建立动静结合的综合监管方式
        4.3.2 构建多部门协同监管合作机制
    4.4 畅通我国移动支付行政监管救济途径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互联网金融监管行政法律制度构建必要性及因应之道[J]. 梁松.  行政管理改革. 2019(08)
[2]移动支付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办法[J]. 莫万友.  兰州学刊. 2017(10)
[3]移动支付的发展前景与风险监管[J]. 刘越,徐超,张榆新.  社会科学研究. 2017(03)
[4]欧美移动支付监管的主要做法及对我国的启示[J]. 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谢宁.  金融纵横. 2017(04)
[5]论我国网络市场监管的行政法治转型[J]. 程琥.  行政法学研究. 2017(01)
[6]移动支付法律风险防范研究[J]. 贾丹丹.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6(02)
[7]微信红包移动支付中的诈骗行为与法律监管[J]. 史晓娟.  人民论坛. 2016(11)
[8]美国移动支付监管现状评析:兼论对中国的启示[J]. 方胜,徐尖.  武汉金融. 2016(02)
[9]欧洲移动支付业务监管对我国的启示[J]. 左桃.  西南金融. 2015(05)
[10]行政监管模式变革[J]. 杨伟东.  广东社会科学. 2015(01)

硕士论文
[1]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法律监管制度研究[D]. 王子瑜.海南大学 2017
[2]移动支付的法律风险及法律规制[D]. 薛金宏.天津工业大学 2017
[3]移动支付法律规制研究[D]. 井红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16
[4]移动支付发展的科技需求与政策研究[D]. 毛雪.渤海大学 2015
[5]我国移动支付监管立法研究[D]. 陈宣坊.广西大学 2015



本文编号:361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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