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法律规则研究
发布时间:2017-07-16 07:22
本文关键词: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法律规则研究
【摘要】: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带动了互联网理财业务、网络融资理财业务的发展。普通大众的生活也渐渐被互联网金融业务所影响,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务不断渗透。本文以“余额宝”为视角,进而介绍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的概念、产品原理和创新之处,解析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风险。在总结和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经验和立法实践的基础上,并对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的法律规制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建议。文章框架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的内容是提出相关问题、界定本文的研究范畴和研究的方法,并综述了国内外的相关文献。第二部分主要界定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的概念,并且分析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面临的风险。由于平台数量众多,有必要选取规模大、影响力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进行研究。支付宝推出的新产品“余额宝”,在短期内吸纳大量的活期资金,在国内创新了货币基金①与互联网合作销售的新模式,对商业银行造成了显著冲击。鉴于此,文章选取了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推出的理财产品“余额宝”作为本文的研究视角,针对“余额宝”发展中面临的风险和法律规则,然后对互联网金融法律规则进行详尽的研究。第三部分主要介绍我国现阶段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发展中的风险和法律规则现状。该部分尝试探讨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理财产品立法和监管现状,并探讨出台专门立法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可行性,以引起当前理论界对于此问题的重视。第四部分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国外国家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笔者主要选取了美国、澳大利亚。将国外的法律规则经验进行总结,并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采纳,可以使我国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的立法和监管方面成果更加显著。第五部分主要罗列和分析了我国现阶段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涉及的法律规则现状,进而对健全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法律规则进行思考。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面临着法律身份不明确、具体经营范围不明确,没有专门的监管部门等问题。该部分通过分析法律规则的现状,提出了明确第三方支付机构理财产品法律身份、建立专门监管机构及制定信息强制披露制度的法律规则建议。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产业现阶段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制度,为互联网金融持续高速化发展提供支持是非常亟需的。在借鉴国外法律规则经验方面,由于我国自身国情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存在经济发展程度、立法模式、历史发展情况的不同,所以笔者认为,应用辩证的眼光去看待国外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法律规则情况。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先进的立法和监管经验,才能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的法律规则体系。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 理财产品 “余额宝” 法律规则
【学位授予单位】:兰州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2.28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11
- 1 引言11-18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11-13
- 1.1.1 研究背景11-12
- 1.1.2 研究的意义12-13
- 1.2 相关文献综述13-16
- 1.3 研究说明16-18
- 1.3.1 研究方法16
- 1.3.2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16
- 1.3.3 本文的不足之处16-18
- 2.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概念界定及与商业银行相关产品比较18-23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18-20
- 2.1.1“网上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18-19
- 2.1.2“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与“余额宝”19-20
- 2.2 以“余额宝”为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与商业银行传统理财产品的比较20-21
- 2.3“余额宝”对传统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影响21-23
- 3 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发展中面临的风险及法律规制现状23-29
- 3.1 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发展中面临的风险23-25
- 3.2 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法律规制现状25-26
- 3.3 对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法律规则现状的评析26-29
- 4.国外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法律规制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29-33
- 4.1 美国PayPal基金发展的历史29-30
- 4.2 美国对PayPal基金的监管经验30-31
- 4.3 澳大利亚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法律规则的经验31
- 4.4 对国外法律规制经验的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31-33
- 5.健全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法律规则的建议33-41
- 5.1 加快互联网金融立法以法律形式确立第三方理财产品法律身份34-35
- 5.2 建立统一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35-36
- 5.3 提高企业的创新意识,避免对政策的过度依赖36-37
- 5.4 建立健全的金融者权益保护制度37-41
- 5.4.1 建立统一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38-39
- 5.4.2 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个人消费者信息39-41
- 6.结语41-43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43-44
- 参考文献44-47
- 后记47-48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冯艳丽;;试论中国第三方支付企业的风险揭示[J];学理论;2011年36期
2 吕斌;陈攀;;第三方支付业同质化隐忧[J];法人;2012年08期
3 王新成;谈小生;周冲;;第三方支付平台法制管理问题探究[J];中国信用卡;2013年01期
4 中国人民银行张家口市中心支行课题组;赵连飞;何连云;;第三方支付法律风险问题研究[J];河北金融;2013年03期
5 张志国;;第三方支付的法律问题研究[J];中国信用卡;2014年06期
6 李楠;;第三方支付风险与对策分析[J];祖国;2013年12期
7 杨国明;李保华;;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刍议[J];金融经济;2006年08期
8 王s
本文编号:54760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rfa/547602.html